鵲巢鳩佔、殺冰儆華 - 李碧華

鵲巢鳩佔、殺冰儆華 - 李碧華

一名60歲男子在其公屋內燃天拿水縱火自殺,獲救,但因行為極不負責任,罔顧他人性命安危,官判入獄2年。
這位阿伯何以對已住了大半生居所如此絕望?因為單位已不再屬於他,房署職員上門收樓了,只好一死了之。
關鍵在於「鵲巢鳩佔」──阿伯早年在大陸娶妻,後來她申請來港定居,「家庭團聚」亦生家變。如同不少深謀遠慮的蝗婦,取得香港身份證後,提出離婚,並爭取子女撫養權,按房署政策,香港人申請公屋隊伍又長困難重重,但離婚獲頒撫養權一方可續居,母子因而另獲分配公屋,原居者就要交回。苦主本與母親、胞弟住了40年,已先後離世及搬遷,到頭來,持單程證的大陸母子「逼遷」也逼瘋了,即使他申請中轉屋重新輪候,此生未必輪到。
不少叔伯貪娶年輕蝗婦,亦間接提供了良機,讓她及日後申請來港的「表哥」、私生子……厚顏無恥地搶福利搶資源搶學位,霸佔公屋是最重要的一步、預咗,你又窮又老,屙尿滴濕鞋,受騙受害受靶,「同情」是沒用的。每日來150個,被「殺冰儆華」的撐填海旁白,千年道行一朝喪!但萬億填海工程,得益者是奸商、蝗蟲抑或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