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解當時唔報警? - 王偉雄

點解當時唔報警? - 王偉雄

上星期美國人最關注的事,當然是馥特博士(Christine Blasey Ford,美國傳媒稱她為"Dr. Ford",因為她事實上是南加州大學的心理學博士,出版過幾本專著和很多期刊論文)出席參議院司法委員會聽證會,指證最高法院法官候選人卡瓦諾(Brett Kavanaugh)三十六年前企圖強姦她。我看了聽證會現場直播,對馥特博士的印象好到無以復加,事後媒體報道和評論都一面倒盛讚她表現得體及可信,連保守派傳媒 Fox News亦一反常態,不但沒有攻擊她,而且其中大部份評論員都對她褒多於貶;特朗普在聽證會前質疑馥特博士的誠信,但在聽證會後也不得不承認她的作證「很有力」("compelling"),是個「十分可信的證人」("very credible witness")。
反觀卡瓦諾在聽證會上的表現,始則惡形惡相,破口大罵,繼而涕淚交流,哽咽難語,完全沒有大法官的風範。最離譜的,是他假話連篇;複雜的不說了,舉兩個簡單的例子:一、卡瓦諾在中學時經常喝酒,這點他沒有否認,但強調那是合法飲酒,因為當時他所處的馬里蘭州飲酒合法年齡是十八歲;事實是,馬里蘭州在卡瓦諾十七歲那年,已將飲酒合法年齡提高至二十一歲。二、卡瓦諾在中學年鑑的個人資料上有"Devil's Triangle"這個用語和"Have you boofed yet?"這個問題,被議員問及那是甚麼意思時,他回答"Devil's Triangle"指一種用三個酒杯玩的喝酒遊戲,"boofed"是放屁之意;事實是,"Devil's Triangle"指兩男一女的集體性交,"boofed"的意思是肛交、雞姦、或將毒品或酒精灌進肛門。
雖然馥特博士是個十分可信的證人,而且不是只有一面之詞,還有其他證據(例如2012和2013年的心理治療記錄),但要證明卡瓦諾曾經企圖強姦她,卻難乎其難。畢竟這已是三十六年前的事,不是強姦,而是企圖強姦,沒有現場證據,依靠的主要是當事人及幾位涉事者的記憶。這類發生多年後受害者才出來指證的性侵事件,有些人會立即懷疑,最常見的質疑是:「為何當時不報警?」對於這種質疑,當過檢察官的參議員夏莉絲(Kamala Harris)在聽證會上的幾句說話是很好的回應:「我個人曾經檢控過性侵及兒童被性侵的案件,知道不斷有研究顯示,由於心理創傷、羞恥感以及害怕不知有甚麼後果,受害者幾乎一定拖延報警,如果他們會報警的話。警察清楚地認識這一點,檢控官清楚地認識這一點,醫療及精神健康專業人員清楚地認識這一點。」不認識這一點的,是那些自以為是和想當然的人;這些人不但不明白性侵受害者的心理,連嘗試了解的念頭也沒有。
寫到這裏,禁不住要提起一件陳年往事;不是性侵事件,但這件事很能幫助我了解性侵受害者不願意報警的心理。事發時我讀中一,家住廉租屋村,有一天到樓下的士多買方包(當年的士多有方包賣,有一磅裝和半磅裝,又分切皮和不切皮的),回家途中,在一暗角處被六七個年約十四五歲的少年截住,其中最高大的一個無厘頭地問我:「喂,你識唔識阿John?」我懵盛盛,回了一聲:「吓?」他突然出手摑了我一巴掌(我從未被掌摑過,這次之後也再沒有,因此記憶深刻),罵了句:「死靚仔!」我感到臉上很痛,還未定神過來,便聽到他問:「身上有冇錢?」我手上拿着買方包找回的零錢,張開手掌,錢便被搶去了。那大概是個童黨,高大的是首領,可能一時興起「截劫」我,也可能經常做類似的事。他們搶去我的錢後,還作勢要打我,但沒有真的做,只是在那裏「欣賞」我驚慌的模樣,也沒有搶去我的方包,過一會後便揚長而去。回到家裏,我沒有告訴任何人,以後都避開那個暗角處,寧願繞路,接着幾個月都害怕再遇到他們,幸而沒有。假如你問我:「點解當時唔報警?」我只能回答:「好驚囉。覺得自己好廢囉。」
【後記:交稿後不久,見到特朗普在一個支持者集會嘲笑馥特博士的記憶,很明顯是為了政治目的而不惜自掌嘴巴。】

(隔星期六刊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