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局署交錯架構亟待理順(周光暉) - 周光暉

司局署交錯架構亟待理順(周光暉) - 周光暉

回歸後歷任行政長官上京述職時,國家領導人都會就他們及特區政府的表現作「充份的肯定」。然而,記憶中有兩次領導人的評價是比較突出的:一是朱鎔基總理批評政策的「議而不決、決而不行」以及胡錦濤總書記要特區政府「查找不足」。
一個地方或國家的主權回歸歷史上是罕有的,回歸前後的過渡期及回歸後的磨合期都有一定的難度及挑戰性,何況加上不可控制的變數如亞洲金融風暴、沙士等令管治者束手無策,不服者袖手旁觀。
上述種種原因使歷任特首未能隨心所願地完成他們的使命或任期,董建華未能完成第二任期及梁振英未能爭取連任去理順他接任時的爛攤子以及完成他的競選政綱。我相信兩位如寫回憶錄的話會有一定的遺憾,而兩位未公開的談話這裏亦不提了。
在回歸後歷屆政府中,林鄭月娥作為主要官員都身在其中,施政的成敗利弊都有一手的感受,前路應怎樣走,港人的福祉怎樣謀,她個人應該最清楚,有參謀與否只屬次要。
踏入她掌權責的第二年,在沒有任何迹象她只會做一任及與現任班子已磨合了一年的前提下,她第二份施政報告應不會只前瞻一年,或餘下的四年任期,而是一個九年的施政報告。
一個不爭的事實是從回歸後的第一天,以至問責制實行後直至的今天,司、局與署三層管治架構的亂處基本上沒有改變。21年來亂局內的人和關係良好的話,效率會比較明顯。反之,施政困難重重、呆滯不前、超時超支、不能達標等情況便出現。

運房局職責過重

因此,要理順上述的弊病,以下管治架構的亂處一定要確認及理順:一、覓地建屋。負責公營房屋的房屋署由運房局管,而運房局長向政務司司長負責;負責私人房屋的屋宇署由發展局管,而發展局長向財政司司長負責。在公營房屋問題比私營房屋嚴重的前提下,規劃署、地政總署、土木工程拓展署及建築署歸發展局管,而發展局長向財政司司長負責。
二、運輸、路政及建屋。運輸、路政、規劃、土木工程拓展與公私營屋宇的工作息息相關。然而,上述幾個署分別由運房局及發展局管,而兩位局長亦分別向政務司司長及財政司司長負責。此外,運房局除了要處理重中之重的公屋問題外亦要管理民航、海事及各種陸上運輸,責任集中在一位局長身上,不論誰是在任者都會斷擔挑的。
三、政務司司長與財政司司長的職責。上述運房局與發展局兩位局長分別要向政務司司長及財政司司長問責外,兩位司長職銜顧名思義的職責都尚未涉及,如財政司司長就財經事務、庫務、稅務及金管局的職責;以及政務司司長就民政、食環、教育、社福、政制、保安及公務員事務等範疇的職責。
總括以上分析,政府組織架構,不管在任的司局長是誰,都需要有以下的加強版:一是新增一個基建、房屋及運輸司長的職位,把發展局及運房局的職責由政務司及財政司抽掉。二是基礎建設、公私營房屋及運輸三個大範疇則由三個政策局去負責。換句話說,把現時運房局及發展局屬下的14個署重組於三個局下。
本人認為在現有及未來要展開的工作量日益繁重的前提下,以上建議架構上的理順及司局人手的增加是必須的。特此建議!

周光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