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死者長女對警方處理本案的手法大感不滿,昨在庭上連珠炮發批評警方,指死者入院,警方從沒通知家人,直至兩日後院方通知死者所住屋苑的管業處,管業處再輾轉通知姨媽,她才知悉死者正留院,情況危急。
指多處傷無合理解釋
死者長女陳盈康表示,家人一度以為死者陳輝旺到內地旅行。陳續稱,死者額頭、手肘、膝蓋等多處受傷,她自忖「點解可以咁傷?」她曾多次到警署向高級督察及警長查詢,但對方沒給她合理答案,甚至稱「唔關佢哋事」,着她自行向律師求助。警方只稱不會再調查該宗襲擊乘客案,於2012年11月22日退還30元保釋金。
長女表示,死者自小患有心漏症,就心臟病及白內障定期到醫院覆診,2010年亦就情緒問題向精神科醫生求診。他入院兩日後照磁力共振,證實頸椎移位。醫生指死者患有心臟病,入院後試過心臟病發,若為他再手術實為高風險,認為他不適宜做手術,家屬亦同意安排,院方僅為死者在頸部位置安裝固定裝置。
死者家屬由資深大律師蘇朗年代表,除了代表警方及消防的大律師出席聆訊,與案有關的兩名警員及一名警長亦各委聘大律師。
■記者戴國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