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出現假賬戶的社交網站facebook,過去多次遭抨擊充斥垃圾內容。今年5月,facebook宣佈首季刪除超過5.8億個假賬戶,但仍難遏止情況。有大律師表示,如假冒賬戶的騙徒在香港犯案,有可能因盜用其他用戶相片而干犯盜竊罪等,被冒充的市民應報警舉報。
大律師陸偉雄表示,facebook用戶上載的照片屬有價值資產,因此若有人擅自取用,有可能干犯盜竊罪,最高可判囚10年。陸偉雄又指騙徒未得到其他用戶的同意下而進入賬戶內盜取照片,已構成不誠實取用電腦罪,最高可判囚5年。
專家:提高私隱設置防範
今次盜用田北俊照片的假賬戶未被發現用作不法用途,陸偉雄指出,倘騙徒利用假賬戶招搖撞騙,可被控行騙罪,可判囚10年,即使事主未有損失,騙徒亦可被控欺詐罪,最高判監禁14年。陸認為,雖然facebook無法律責任披露用戶資料,但基於企業責任,會配合執法部門,市民若懷疑被人假冒,最重要報警保障自己。
不過,香港資訊科技商會榮譽會長方保僑表示,現時facebook沒有機制審查用戶上載的照片,而即使用戶欲申請實名制認證,往往費時甚久且很少成功,故建議用戶提高個人賬戶私隱設置作保障。
■記者李晟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