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前稍讀過邏輯學,學而後知不足,知道還有一種博大精深的中國邏輯,近年努力理解,或已略有所成。我試以自干五(自帶乾糧的五毛)角色和觀點,小試牛刀。
〈三傻遊瑞典〉自上演以來,越映越旺,欲罷不能。戲大家看過了,我在這裏只提供花邊導賞資料,說書旁白和大家一起吃花生。
三傻被抬去的林地公墓(Skogskyrkogarden),葬的是瑞典女演員葛麗泰·嘉寶(Greta Garbo),活躍於二、三十年代,由默片演到有聲電影,1954年獲得奧斯卡終身成就獎,那年我才剛出世,她要比我的媽還老。葛麗泰·嘉寶1950年歸化了美籍,1990年4月15日因病於紐約逝世,享年84歲,並於曼克頓火化,以中國邏輯來說,應算是「瑞奸」,但嘉寶「首先是瑞典人」,所以要押回瑞典,林地公墓是她的「骨灰塚」。瑞典警方不懂待客,不知道我們只關心范冰冰姐的秀色可餐,對一個活躍於20年代的阿婆沒有甚麼興趣。
事發之日,七月盂蘭才剛過,距離「月亮光光月亮光光」的八月十五仍未到。中國人多難(興邦),是苦難民族,經常生於憂患、死於冤情,所以七月地獄開禁,個個青面獠牙、追魂索命,唔講得笑。鬼佬唔係人,長居鬼域,所以他們的鬼節,會為自己大事慶祝,實在便是鬧鬼,對三子來說,便是嚇鬼。另外,中國人都是唯物主義無神論者,把他們掉到教堂邊,你還好意思說我們教育回民吃豬肉不對?說起墓地,我們中國人對先人充滿激情,殯葬必呼天搶地以表達洶湧澎湃的哀傷,若然欲哭無淚,便會出錢僱用「孝子」來大哭大喊,以壯顏色;愛哭是民族特色,一哭二鬧三上吊,尤以哭喊為先。西方人感情涼薄,出殯日只會竊竊私語,場面冷清。
曾氏一家三口自摔倒路邊呼天搶地是一種常見的行為藝術。三子見慣了城管、公安「當頭棒喝」,拳打腳踢之類,叫「救命」、「警察殺人」,只是練出的本能反應。瑞典電視台把「救命呀」翻譯成為Help,軟弱無力,經常低估了事態的嚴重性。夏蟲不可以語冰,冇嘢嘅。
外交部稱瑞典的治安工作做得不好是有根據的:「1973年8月23日,兩名有前科的罪犯簡·艾瑞克·歐爾森與克拉克·歐洛夫森,搶劫瑞典斯德哥爾摩內位於諾瑪姆斯托格廣場最大的一家信貸銀行,並挾持了四位銀行職員。在與警察僵持了130個小時後,歹徒最終投降。然而這起事件發生後幾個月,4名曾經遭受挾持的銀行職員,仍然對綁架他們的人顯露出憐憫的情感,表明並不痛恨歹徒,表達他們對歹徒不但沒有傷害他們卻對他們多加照顧的感激,並且對警察採取敵對的態度。」(節自維基百科),可見瑞典的警察的確有問題。後來,這種愛上了加害你的人的行為現象,學術界稱之為斯德哥爾摩症候群(Stockholm syndrome,港版叫做斯德哥爾摩後裙症) ,至於曾氏老幼三口,老遠跑到這個差點到北極的小國來旅遊,相信是對斯德哥爾摩症候群,不是尋根,便是朝聖。
瑞典電視台不應該作弄我們的吃和拉。吃是我們的基本人權,這點原則,我們是堅定不移恪守着的。民生無小事,吃飯權更加是重中之重。近年,我坐九巴從元朗到銅鑼灣,途中便聞遍麥當勞漢堡包、家鄉雞、蔥油餅、酸辣麵、叉雞飯……,林林總總。至於拉矢,西方人不是說大自然的呼喚(Call of nature)嗎?違反自然規律,還不是踐踏人權的底線嗎?近年去一些百貨公司的洗手間,多見了座板上堆放了「一篤矢」,相信是上手踎拉的眼界不好造成的,人急自然智生,也開始學習起踎拉藝術來,聽中醫說,踎拉相對於坐拉,才是正確的姿勢,有益健康。
三傻遊瑞典,「芝麻丁點事,化作大鵬志」,甚至觸發「戰狼二」重新上畫,好戲連場。冇嘢嘅,文化差異啫,誤會嚟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