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期五個月的土地諮詢昨天結束,本人認為是次諮詢是成功的。委員會將提交其報告,行政長官編寫施政報告時亦會考慮五個月來已廣泛報道的公眾意見取向。因此,下階段將是由政府主導的覓地、規劃及建屋階段。當然,在實行過程中同樣重要的是立法會及各方持份者的正面支持。死硬派永遠會企硬,甚至濫用司法覆核。問題是他們會否與諮詢過程中已表達的民意對着幹。同樣,本人認為現屆政府在民意的支持下可大步填補上幾屆政府未能做到的土地供應及建屋缺口。
以土地債券收購整合
棕地與農地 棕地是沒有法律定義的統稱,與法定土地規劃的地帶如住宅(甲類、乙類)、商業、農地、郊野公園等不同。棕地是過去二三十年來閒置及荒棄的農地、鄉村式發展(俗稱丁地),以及非法被佔用的官地不規則地用作露天物料儲存、物流運作、回收場及停放建造業大型機械等用途的地,其用途與所屬地帶法律用途不符合,零散、夾雜及大小不一,當中並夾有村落及民居。
棕地的存在充份顯示香港落後及不文明的一面,是不管、不理、任性及違法的成果。本人認為現任政府應充份利用這次其主導的土地供應諮詢大行動來分兩類處理、理順棕地及其他被濫用的法定地帶:
一是可高密度發展地帶。在上屆政府已開始規劃及推展的區域,如洪水橋、古洞北、粉嶺北、新界北及元朗南等地區繼續深化規劃。規劃時先把主幹道路、交通網及基建設施(如水、電及排污等)定位,然後把非住宅使用者分列為污染、違法及應被淘汰一組,以及應被遷徙或重置另一組。同時把規劃範圍內的丁屋、祖堂地以及私人擁有農地等資料理順。這些可供高密度發展的地帶規劃後政府可循現有的城規程序及《收回土地條例》等機制,編制可發展的面積、成本及經濟效益。
方案編制過程中亦應加入諮詢過程中多個智庫已建議的土地債券來收購及整合地帶。本人覺得以土地債券,特別是含利息的土地債券,對收購祖堂地及現有可供再發展的丁屋業主有特別誘因。這方面政府應有創意地在鄉議局及地區鄉事委員會的協調下以公平、公正、專業及高透明度的模式來選擇一兩個試點實行,以求突破。
二是對發展潛質不太高的棕地、已被濫用的農地及被霸佔的官地,政府亦應藉此機會主動把這個亂局理順。
輕鐵用地 輕鐵網絡由屯門至元朗共36公里,而載客量更大的西鐵在2003年啟用後由屯門至元朗段已有5個站,即屯門、兆康、天水圍、朗屏及元朗。在路線有一定重叠性及西鐵有K字頭地區接駁巴士及綠線小巴配合的前提下,每天與人車爭路的輕鐵系統及其佔用的土地可否騰出來建屋是值得研究的。這課題雖然不在土地供應諮詢文件內,然而,本人認為騰出的土地加上沿線鄰近未有用途的官地可在短中期內建一定數目的預製貨櫃組合屋。當然,替代輕鐵的巴士系統亦需一併考慮,包括電動化車種。
總括來說,土地供應諮詢大辯論的結論方案如何都需要政府、立法會及各方持份者齊心合力往闢地建屋的共同目標推進。為排除官商勾結、利益輸送等公眾有憂慮的或有風險,上述三方可選擇兩三個試點公開透明地去嘗試。原地踏步是不可接受的!
(土地供應 三之三)
周光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