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有一首官製兒歌:「我在馬路邊撿到一分錢,交到警察叔叔手裏邊。叔叔拿了錢,對我把頭點。我高興地說了聲,叔叔再見!」陝西延安市有歌者演唱,把「對我把頭點」改為「買了一包煙」,諷警察之多貪,結果被捕,繫獄五天,罪名是「辱警,影響惡劣」。
民間歌謠,自古多帶諷刺,所以,「古有采詩之官」,負責搜集民歌,但不是要懲處作者歌者,而是要掌握民情,「王者所以知得失,自考正也」(《漢書》卷三十)。例如東漢初年,光武帝聽信讒言,枉殺大將軍蔣橫,百姓冤之,為作歌曰:「君用讒慝,忠烈是殛。鬼怨神怒,妖氣充塞。」光武帝聞歌自省,查明真相,誅進讒者羌路,封蔣橫九個兒子為侯,聊作補償(《全唐文》卷三五四)。這就是《詩經序》所謂「上以風化下,下以風刺上。言之者無罪,聞之者足以戒」。
但小民今天唱一句警察貪墨,竟然就要囚禁五天。難怪吉林延吉市少年權平二零一六年被捕,至今音信杳然,只因他身上T恤有「Xitler習包子大撒幣」一語,諷習近平狂悖如希特勒,而且揮霍無度。
我幼居石岐,當時有童謠曰:「毛澤東,蒸鬆糕。蒸不熟,賴阿嫫!」那是真正的童謠,諷刺毛澤東犯錯就推卸責任。幸而當年中共之國草創,采詩未有今日之嚴,否則不少孩子以及他們父母都要遭殃。畢竟新中國之采詩,與舊中國大相徑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