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打籃球,因為我是個籃球員。」這是漫畫《男兒當入樽》裏,主角櫻木花道拒絕柔道部主將青田龍彥挖角時,所說的一句經典對白。這麼簡單的說話,也許不及作品裏其他金句那般深入民心,我卻在最近常常想起來,尤其在剛剛隨所屬球隊傳鬥士Mediators(圖)遠征台北之後。
這已經是Mediators連續第四年往台北集訓,並參加當地的「新聞盃籃球錦標賽」,今年不同的是,我們多了剛剛成立的女子隊參與。跟原有的男子隊員相比,女生們平均籃球經驗淺得多,甚至有的完全是初學者;一些本身並沒有長年的運動底子,又或因為工作而生疏好一段日子。
熱血的事情就在這時發生:連續五天四夜的日程,早午訓練和比賽排得滿滿,包括兩課烈日下炎熱中的體能鍛煉,結果她們都一一挺過。整個集訓裏,我從來沒有察覺過有誰透露出「受不了,好想快點回家」之類的表情;即使是體力技術較遜的女隊友,我只看到她們極專注地去完成教練每一項指示,額頭上彷彿鑿着「我不是來旅遊」幾個字。推動着她們的,純粹就是喜歡籃球,想打籃球,希望打得比昨天更好,那怕只是一點點。
NBA看多了,有時我們會以為籃球只屬於那些能夠飛來飛去,三分線外接連穿針,或者運球快得像機關槍的人,而忘記了126年前,耐史密夫博士創造這個運動的原意。到底誰有資格自稱籃球員?我想只要把櫻木的說話次序倒過來就是答案:「我是個籃球員,因為我要打籃球。」
文:喬靖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