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獨自球場踢波 母認虐兒

子獨自球場踢波 母認虐兒

【本報訊】靠綜援與年僅11歲兒子相依為命的單親媽媽,因在教育局發出入學令後仍不讓兒子上學,兼多次獨留兒子在家或讓他單獨一人在球場踢波,被控違反入學令及虐兒罪。她昨天在屯門法院認罪,准保釋候判。她接受《蘋果》訪問稱,兒子不堪老師責罵而不肯上學,委屈訴苦:「唔係我唔畀佢返學,但告就告我!」
52歲女被告姓邱,昨承認1項不遵守入學令和4項虐兒罪,男童早前獲頒保護令,現入讀寄宿學校。
案情指,男童2014年喪父,原在天水圍一小學念書。在2015及16學年,男童需上課396天,但曠課322天,當中16學年更只上課兩天。教育局多次警告無效,去年11月向被告發出入學令,並安排社工協助,但被告仍不讓兒子上學。社工亦發現,被告多次獨留兒子在家,亦有警察曾發現男童獨自一人在球場踢波。被告於今年2月被捕。

稱子遭老師責罵拒上學

辯方求情指,被告男友於2014年去世,母子倆靠綜援過活,男童因被老師責罵才拒絕上學,並非被告不讓他上學。裁判官提醒被告,若男童不上學會有礙成長,將案押後至下月15日,等候感化和社會服務令報告判刑。
邱在家受訪說,原計劃與男友結婚,但男友患癌去世,兒子有自殘行為,要向精神科求診,因遭老師罵而不想上學。她強調「點會唔想個仔返學」,但「女人仔一個,扯佢唔郁」,「教署、社工及警察都冇佢符」。
案件編號:TMCC2076/18
■記者楊思雅、羅日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