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恐同俱樂部 - 畢明

不恐同俱樂部 - 畢明

Come out的人真多。
一時間個個踴躍表態,爭先恐後加入「不恐同俱樂部」,come out疾呼:「我不恐同」,感人得差點教人相信係愛呀哈利。那種招認,自以為攞正牌,有資格了,有免X金牌了,對同志課題說三道四花生橫飛,你話唔恐就唔恐呀。卻不知免責條款這東西,通常是大企業明屈人之後的「ass盔」,又要威又要戴頭盔之外,有又要屈又要戴ass盔,專責cover your ass 。
世有政治正確,政治潮流,更有政治樣衰。支持出賣港人的政黨,支持性別歧視,就叫政治樣衰。來到2018年,文明一點的人,開放一點的城市,如果還光天化日恐同,難免"politically樣衰"。不想樣衰,令很多人刻意表現得政治正確,自欺欺人,變成既恐同,又虛偽不老實,樣衰x2。
不斷拿別人的性取向說笑揶揄嘲弄的人,不論公開或是私下做,恐同嗎?什麼是恐同?維基說是「對同性戀的排斥,包括涉及反感、鄙視、厭惡、仇恨、偏見和歧視,可能是基於懼,有時也涉及受宗教信仰及社會文化的影響」。有些名詞,有它的不足,有它的誤導,讓有些人可以閃避責任。
不斷拿別人的性取向恥笑揶揄嘲弄的人,定義上或不算恐同,利用這點一邊傷害別人,一邊自我感覺良好,覺得自己沒有做錯。他未必是排斥、反感或鄙視同性戀,祇是覺得這類人可供他娛人娛己,可以被他玩。他祇是「嘲同」,如果是慣匪積犯,obsessed with基民的性向,更可能是「病態嘲同狂」。這不是恐同,是賤。嘴或格,賤,像世上有性騷擾之前,沒趣的男人強迫症地大講低級的鹹濕笑話一樣,惡俗當有趣。
用性亂開玩笑,叫性騷擾,用性向亂入作樂,叫性向騷擾,都可以令人作嘔,不管你恐不恐同,無不無知。
"The whole world goes on and on about love. Poets spend their lives writing about it. Everyone thinks it's the most wonderful thing. But, when you mention two guys in love, they forget all that and freak out"。有些人未必freak out,卻不懷好意地取笑自娛,損人利己,異性戀的他以為自己legitimately合乎徇眾要求的方式戀愛,與norm相同,便感覺優越,可以為所欲為笑人了,這與他本身在那裏成長、有幾多基朋無關,特朗普都在美國長大,他歧視女性嗎?
不安好心地out人,或好心做壞事地out人,都是缺德,輕輕帶過或失焦地討論是否有人過敏,浪費了這事件的教訓價值。《X-Men》本身是個最大的恐同故事,人總抗拒甚至傷害異於大眾的另類,不遺餘力,原來Iron Man恐懼X-Men。踢人出櫃,如果你以為很好玩,請先想一想,娛樂圈有幾多come out了的人,又有幾多同性戀的人,真的祇有黃耀明和何韻詩嗎?你試試在張國榮未出櫃前,在電視公開叫他"raise your hand if you are gay",睇吓點?你憑什麼。
每個困難地出櫃的孩子,都有被家人朋友遺棄嫌棄的恐懼,一位台灣作家說他沒有一天不恐懼因為同性戀而身敗名裂,是這世界教曉他自己身處險境。世界對同志的逼害歧視漸減、概念漸變,不等於每個同志身邊的家人朋友都同時進步。就算你沒有常識,現在都有YouTube、面書,看看一些還是孩子的同志聲淚俱下地出櫃,你會明白come out的吃人和心碎,世途險惡和殘忍。一名早已出櫃叫Riyadh K的當紅YouTuber,與父母出鏡談及自己當初是如何跟爸媽come out,輕舟已過樂也融融一樣,詎料說到痛處,爸爸忽在鏡頭前掩面嚎哭。原來表面大愛擁抱背後,情天霹靂之夜爸爸暗自想過尋死
同志青春片《Love, Simon》,高中生西門為自己的基身份苦惱掙扎,告解說"For a long time I was killing myself to hide that fact. I had all these reasons",他不要被審判,衣櫃雖暗但安全。"It was unfair that only gay people had to come out",我聽過最傷最絕的幽默,是「種族和性向歧視同樣吃人,但黑人至少不必和家人come out,連恥帶痛的告訴父母"I am black"」。肥仔、黑鬼、矮仔,或許都姓死、但他們都不必凌遲出櫃。
"I'm supposed to be the one that decides when and how and who knows, and how I get to say it, that's supposed to be my thing!",被出櫃的Simon怒說。出櫃是個人私事,你怎知誰或誰的父母親朋準備好了沒有,你當自己是誰。
1965年,心理學家仍在用electro-convulsive therapy「治療」同性戀「病人」。今日,社會還未到達約翰連儂的《想像》境界。
我恐同,我認,我曾經嚴重恐同。那時我中一,讀女校,遲熟的我對情愛觀念還未發育,同學們常笑某位同學喜歡我,被世界教育成要「反對」同性戀的我,對那同學無感覺,祇愛運動。對於被取笑我很不舒服,人言及童黨可畏,結果我加入了笑她的行列,人前人後衰衰的眼光和語言都有。見到她,我見鬼一樣避開,怕她有病似的。我嚴重傷人了,朋友都冇得做。我後來反省,她不過是喜歡我吧,錯在哪裏?這是我一生少有後悔的事,對不起,Theresa,我恐同,我錯了。
把傷害別人扮成冇所謂的小事,欺凌合理化,比恐同更可怕。至於那位「不恐同先生」,接受《蘋果日報》訪問答到他會否偷食時,先移開視線再別過臉,又不自覺咳了一聲,說「我(咳),都應該唔會嘅」,身體語言最誠實。世上除了高手在民間,這種高人也在。
看不起他嗎?不,別人的私事,唔關我事,大家是時候學習不老去管別人的私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