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警察課三度稱無法證實

投訴警察課三度稱無法證實

【本報訊】朱經緯毆打鄭仲恒案發生於2014年雨傘運動後期,時任特首梁振英在警方清場收復部份旺角佔領區後,呼籲市民多到該區受影響商戶消費,導致出現「鳩嗚(購物)」人潮,朱須執勤驅散人群,結果傳媒拍下朱以警棍打途人的片段。當時朱已臨近退休,在投訴警察課多番堅持毆打指控無法證實後,朱順利退休,避過任何紀律聆訊。至朱被刑事檢控,已事隔2年4個月。

退休金袋袋平安

2014年11月25日亞皆老街清場,梁振英當日出發外訪前,呼籲市民多到受影響商戶消費打氣。翌日旺角佔領區被全面清場後,大批市民蜂擁現身,高呼「我要鳩嗚(購物)」,警方擔心演變成重新佔領,大肆驅趕市民,包括鄭仲恒。
鄭於數天內向警隊投訴朱毆打,投訴警察課查了近半年,先後認為毆打指控無法證實、建議把指控改為濫用職權,及聲稱證據不足而建議將毆打指控列為「無法完全證明屬實」。監警會則堅持事件屬毆打兼指控屬實,三度把個案「彈回頭」。
雙方周旋逾半年,其間朱如期退休,後來投訴警察課終肯接納毆打指控屬實,向朱發警告及記入分區報告檔案,惟朱的退休金已袋袋平安。
朱去年不認罪受審,最初錄口供所指警棍是「手臂延伸」的辯解並無搬上法庭。他自辯時一副學堂教官口吻,花近一天講解人群管制及警棍使用方法,令裁判官質疑「我是否在上戰術堂」。
朱供稱現場有大量示威者,為控制秩序及保護同袍,用警棍屬適當武力。被質問根本未搞清鄭是否示威者便動武時,朱不屑地回應:「我點分呢?Sorry囉!」法庭去年12月裁定朱罪成,須還柙過生日、聖誕及元旦。
■記者伍嘉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