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伽波謀殺案】
【本報訊】中文大學醫學院副教授許金山(圖)涉用毒氣瑜伽波謀殺妻子及次女案,辯方昨作結案陳詞。辯方認為命案是意外,可能是許妻不知情下,將瑜伽波中的一氧化碳釋放到私家車上,毒死自己和次女。辯方強調許沒有動機犯案,雖然他愚蠢地用瑜伽波帶一氧化碳回家,導致妻女枉死,須終生背負道德罪疚,但並非謀殺,證據顯示他不可能是兇手。
記者:勞東來
控方指許於2015年5月22日,將注入一氧化碳的瑜伽波,放上妻子黃秀芬常用的Mini Cooper私家車,釋放毒氣,其後許妻和次女許儷玲同被毒死。辯方資深大律師麥高義形容本案奇怪,許奉獻一生拯救人命,突然謀殺妻女實是違反常理。他沒有殺人動機,例如說婚外情,早是公開秘密,許妻亦接受事實;謀財方面,許可獨自取走與妻子聯名的戶口裏所有錢,毋須害命。
許被指利用兔仔實驗作掩飾,取得毒氣,辯方則指許親自向供應商問價,實驗有12個人知情,案發日許還用短訊跟助手談一氧化碳的事,如他想掩飾詭計,不會留下如此多罪證。
辯方又指,許家成員有情緒問題,許妻於40多年後在日記中透露5歲時被性侵,長女透露姊妹倆均被許施加太大學習壓力,她擔心妹妹跟她一樣有自殺念頭,故許最初說次女以瑜伽波自殺,是合理猜測。
稱許不可能放毒氣波上車
辯方坦言,許用瑜伽波運載一氧化碳回家,常人定覺瘋狂。惟有些非常聰明的人思想很僵化,許只想到堅韌、夠大的瑜伽波是適當的容器,認為有探測器旁身就不危險。他欠缺同理心,近乎一種殘障。
案發日是星期五,辯方指許不可能預謀在車上放毒行兇,因為許妻通常一早駕車送小孩上學,然後打羽毛球,下午才回家。當日許妻取消打球,許或可臨時行兇,但他需釋放部份毒氣,才能將瑜伽波塞入車內,這會危及自己,並可能被人見到。
辯方指母女下午2時許出門,駕駛1.6公里路才停下,代表上車時毒氣濃度未足致命,且是母女上車前不久,才有人將毒氣波放上車,但肯定不是許,因為他於1時半已出席醫科生評核活動。
辯方指,許妻遺體內一氧化碳水平高於次女,或因她曾在不知情下擠壓瑜伽波。辯方猜測,當日次女上車時見到昆蟲,驚恐下拿毒氣波塞進車殺蟲,許妻來到後將瑜伽波塞進車尾箱,以致最終吸入更多毒氣。辯方陳詞完畢,鑑於下周一可能打風,法官將案押後到下周二才開始引導陪審團。
案件編號:HCCC37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