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未必歸NASA 不夠補貼任務

收入未必歸NASA 不夠補貼任務

美國太空總署(NASA)署長布里登斯廷盼以賣廣告幫補開支,但現實上廣告收入跟NASA開支如杯水車薪,且收入未必回流NASA口袋。
美俄合營「和平號公司」(MirCorp)為俄羅斯已銷毀的「和平號」太空站招商,公司前負責人曼巴指在「和平號」賣廣告,收費由50萬到150萬美元(390萬至1,170萬港元)不等,公司也曾簽約讓一個電視真人騷優勝者上「和平號」,收費5,000萬至6,000萬美元(3.9億至4.68億港元),但節目最終告吹。
這些收費表面可觀,但NASA的大型項目開支達數億至數十億美元,每年在國際太空站的開支,就達30億至40億美元(234億至312億港元),要數百個百萬美元級廣告合約,才有顯著幫補作用。

收入由國會分配

況且,這些收入一般不會直接給NASA,有可能給了其他政府部門。喬治城大學政府事務研究所資深研究員哈金斯指出,聯邦政府部門少數產生牌照費等收入的計劃,收入一般撥歸財政部,再由國會分配。他指國會很多時會將等額的錢撥回該部門,「但他們不一定這樣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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