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道立曲解《基本法》 - 古德明

馬道立曲解《基本法》 - 古德明

習近平主政以來,香港那些愛黨貴人無不響應其「香港三權合作」呼籲。今年五月,立法會在朝派就破例批評終審法院委任兩位西方法律界名宿為非常任法官。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分辯說:「《基本法》明言行政、立法、司法三權分立,法庭只是處理法律問題,不考慮政治因素。」馬道立此言差矣。
《基本法》第二條固然有「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一語,第八十二條也說「終審法院可邀請其他普通法地區法官參加審判」,但「獨立」、「可邀請」的準確意思應是「非獨立」以及「未必可邀請」。最近五年,習近平政府不斷聲言要「準備貫徹《基本法》」,要「一國兩制不變形、不走樣」,言外之意,就是以前並未「準確貫徹」基本法。而「準確」即按習近平心意解釋。所以,香港小民從前可以自由結社、 競選議員等等,現在卻不可以。
現在,馬道立一說「司法獨立,不考慮政治」,中共愛將邵善波、曾鈺成即鳴鼓而攻。六月二十日,《明報》發表邵善波鴻文說:「馬道立無視香港回歸中國以來法律制度的變化,繼續宣揚過去的一套。終審法院須明白自己的政治本質,才能正確執行職責。」六月二十五日,曾鈺成在《am730》桴鼓相應說:「在今天香港的實際情況下,『任命法官程序不應着眼政治』的原則,是否還可以堅持?」他們沒有斥馬道立為港英餘孽,是十分客氣了。誰說終審法院判案可以政治上無偏無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