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14日,國家領導人梁振英向《立場新聞》和評論員鍾劍華發律師信,大家也許見怪不怪,但該信劈頭第一段鋪陳的,卻是我2013年的一篇《信報》文章。拙文題目包含「梁特涉黑實可雙規」幾個字,律師信說當時要求《信報》撤銷有關的「錯誤指控」:
「...took action when Mr Joseph Lian(練乙錚) published an article bearing the heading〈誠信問題已非要害,梁特涉黑實可雙規〉in the Hong Kong Economic Journal in January 2013. On behalf of our client, we wrote to the said newspaper demanding the withdrawal of the wrongful allegations in that article, the newspaper apologized publicly on 7 February 2013. Mr Lian has since left the Hong Kong Economic Journal.」
這位躬體力行提倡重大活動多穿「華服」的國家領導人,其御用律師向領地內的中文刊物發警告信,用的卻是英文;如此繼承殖民主義那一套,如同今年7.1黨慶那天他沒公開穿「華服」,皆令我稍感失望。
當日梁氏是否涉黑、應否雙規,公眾心裏早有清晰答案,不必在此重提,但上引文字有兩點卻大可商議。其一是當年事件裏,《信報》為免無謂爭拗而作出的簡短道歉並非指向梁氏,故律師信有掠美誤導之嫌。再者,引文「一氣呵成」,繼指《信報》道歉之後,就說我離開了。此迹近含沙射影,把二者混為一談,受眾一不小心便會以為有因果關係,那對《信報》不公平。其實,該文出版之後,《信報》頂着壓力,繼續讓我頻繁執筆寫政論凡三年半;我後來離開是2016年7月的事,原因是與後來的《信報》新老總的編輯路線多有矛盾,完全與刊出「梁氏涉黑」一文的前塵往事無關。
英國法律傳統行文貴一絲不苟字字清晰,中國法律則可以一句叫人摸不着頭腦的「依有關法例」而置人於死地(例如近日欲取締香港民族黨、指控FCC一事上清楚顯示)。律師信是英文寫的,卻體現中國特色。不過,其不堪之處,與其說是源於梁氏個人德性,倒不如看作是反映了國家領導人的普遍心術內涵。律師信如此引喻不義,目的不外大石砸死蟹:看!當年《信報》招牌硬底子厚,也一樣跪低,你《立場》算老幾?
當然,如果靠那段文字還能在以後的官司裏把法庭也糊弄了,那是非常划算的。
陳浩天、港獨和FCC
泰山崩於前而色不變,小小香港民族黨陳浩天表現出非凡勇氣;底氣不足卻沉不住氣的,卻是北京和香港的全能型黨國領導人。後者眾口一詞指摘陳浩天倡港獨,違反國家憲法和中國、香港的有關法律,必須馬上封艇拉人,但特府中的執行者、本地當權派諸公卻面有難色,慌忙提醒那些忘乎所以的黨國領導人:香港並沒有足夠嚴酷的條文法理可以把陳繩之於法。
至於黨國領導人當中的激進派更認為FCC刻意配合民族黨播獨,必須收地趕人作懲處,本地當權派聽了更着急,不得不進一步提醒:那樣做無疑會在國際上被指作政治打壓,一旦實行,必置香港於險境,西方對香港因行一國兩制而表示出的善意和給出的優惠,勢將一筆勾銷;此刻中國正面臨美歐日聯手對付和孤立,更有必要對香港作全盤打算、長期利用。(不然,一些愛國資本家們的大灣區夢如何做下去?在香港發財唯恐不及的中國太子黨平民黨的家族利益怎樣保得住?)
這些都是本地當權派中少有的言論,鬼拍後尾枕,真是不可多得。相比,老民主派和西方媒體反而失焦,把事件單純看作言論自由的問題,焦點於是從陳浩天現象本身的解讀,轉移到FCC的權益上面:陳一人的言論自由,怎比得上整個FCC數以百計外國記者會員的言論自由那麼重要?
《TIME》的報道尤其貶低民族黨,認為陳的講話沒有新意,提不出港獨運動的方向標、路線圖,沒有新聞價值,言下之意就是FCC犯不着為陳而得罪中國領導人。這種批評其實都是拾老民主派的牙慧。
香港民族黨論述單薄,方向標、路線圖欠奉,或然都是事實;不過,公平點說,現在哪一派的香港民主人有清楚明確的方向標、路線圖去爭取甚麽呢?8.31之後,兩大黨的老民主派提出過面對北京那個響亮的「不」的相應對策了嗎?沒有。除了「堅持原則」,其實一籌莫展,都是見步行步而已。人才濟濟,教授、智囊、運動老手多得不可勝數的政黨尚且如此,何可責難人丁單薄羽翼不豐的陳浩天?
再來一些比較。孫文建國之前,有完整的方向標、路線圖嗎?顯然沒有。例如,他的遺著《建國方略》,是在辛亥革命之後差不多十年才寫成的,其中的「孫文學說」要旨乃「行之非艱,知之維艱」,講的就是這個:沒有見步行步的成敗經驗累積,怎可能有方向標、路線圖?至於那本以提倡軍政、訓政、憲政三部曲而聞名的《建國大綱》,則更是要遲至1924年(民國13年)才面世。推翻滿清,是意外的早,因為清朝比革命黨想像中更腐朽,以致孫文根本來不及搞甚麼方向標、路線圖。如果建國是一個MBA project,他肯定不及格。但就算後來搞了又如何?靠的還不是幾十年後忽然出了一個李登輝,80年之後才忽然進入憲政?那與孫文晚年搞出來的方向標、路線圖根本無關。
再看世界最大教會即羅馬公教的發展。至智全知的耶穌傳道多年,升天之前有為他的門人留下一套方向標、路線圖嗎?也沒有。他只是說了一句"Go ye therefore, and teach ye all nations",便冉冉升天。如果當時有位《TIME》的記者採訪了耶穌復活之後有甚麼發展藍圖,顯然也會覺得沒有甚麼新聞價值而認為浪費了他的寶貴時間。事實上,耶穌創立的宗教,是要到四世紀初的時候,被羅馬接受為帝國國教了,才有可觀的組織力和執行力;那說明為甚麼羅馬公教叫羅馬公教而不是更確切的巴勒斯坦公教。到了那個時候,方向標、路線圖以至諸如SWOT之類的玩意兒才有意義。此之前,耶教的發展,靠的主要是其道德感召力。但那是睥睨當時耶教的好理由嗎?
因此,前不久我讀到一篇民主派寫的文章(作者其實不很老),以《TIME》的負面意見為意見,語帶輕藐地談論陳浩天,我心中就有點感慨。老民主派當中,還是戴耀廷教授對港獨看得最通透,難怪梁某也要為此對他大動肝火。
港獨運動如此初步,陳浩天如此年輕,如果他提出一整套MBA式(if not that,what else?)的建國方略而說得頭頭是道,我倒會很替他和他的民族黨擔心,但《TIME》的記者卻會很高興,會覺得發現了一位比孫文、比耶穌更有天才的革命家,有無比的新聞價值。我的天,一個廿零歲石頭爆出來的小子,一個資歷兩年上下的「政黨」,一篇半小時的演講,竟令世界最強勢領導人神經兮兮語無倫次暴跳如雷要拉還要鎖,沒有新聞價值?沒有更深層的社會原因需要發掘和報道?
民主派的大乘與小乘
在上周的文章裏,我假借大乘與小乘的說法來區別新亞系和明月系對中國政治命運的態度。同樣,這一對概念也可以借用到分析目下香港民主派內部的一個主要分歧。為求清晰,我把分歧推到極致;現實中,此分歧像一光譜,而不僅僅是兩個對立的極端。
一個極端認為,民主化的支點在中國,香港的民主運動不可獨善其身;最終,中國民主化了,香港的民主化才有可能實現。因此,相關的民主派必須參與到中國民運裏盡一分力,加速中國民主化,從而有利香港。此觀點我稱之為香港的大乘民主。相反的觀點認為,中國的民主化是中國人的事,香港人既幫不上忙亦毋庸費神,搞好香港民主運動,已是功德無量。此即香港的小乘民主。
老民主派傾向大乘,獨派服膺小乘,眾所周知。二極之間,過去爭論得面紅耳熱,一如佛教史上的。佛教出現之初,並無大小乘的概念,形態上卻屬於小乘,後來出現大小乘的分歧;到了中國,分歧更上升到水火不相容的那種地步,最後由大乘勝出。在中國如此,乃與中華傳統文化裏的天下觀有關;士大夫以天下為己任的儒家道德信念與普渡眾生之說相通,遂讓大乘佛教在中國成為主流。當然,老民主派與獨派的分野,說到底也就是接不接受傳統華夏天下觀的問題;民主分大小乘,便直接由此派生。但我認為,為此分歧而兩派反目,其實不必;更應注意的,是各自的乘裏的大弱點。
先談獨派。獨派要建構政治論述還不太難,更困難的,是如何面對華夏文化,單純抗拒難有出路,而這方面的論述尚付之闕如。美國思想史家Larzer Ziff在他那本研究美國立國初期知識分子思考和實踐文化獨立(指從英國文化獨立)的名著《Literary Democracy》裏,提及愛默生有一次在英國與一眾該國大文豪飲宴,談到美國文化,有人語帶輕藐問他:「到底美國人當中有沒有一位提出過一個美國觀念的呢?」愛默生支吾以對,只能從《聖經》裏找出一個近似不抵抗主義的典故馬馬虎虎應付過去。
Ziff因此寫道:「England still stood as parent. What had the youthful nation to show as compensation for the rich cultural inheritance it had forsaken when it cut the family ties?」
同樣的困難,香港獨派不能不老實面對。美國文化承先啟後而終能獨樹一幟,端賴一關鍵時期(1837-1862),期間賢才輩出,偉大的文化思想藝術原創源源不絕,目不暇給。那段思想史非常珍貴,體現了當時十分年輕的美國文化人如何繼承英國精粹卻能華麗轉身實現文化獨立。此誠港獨論者、本土文化界和知識界尚欠深入研究的一個課題。
繼而談老民主派。此派講的大乘民主,概念華美,批評獨派冷待中國維權人士振振有詞,佔明顯道德優勢,但壞在帶有雙重標準,特別明顯的例子是對法輪功在中國受的苦難視而不見。
法輪功被中共打壓之廣泛慘烈,遠遠超出對個別說得出名字的維權律師和國際周知的人物如劉曉波、劉霞等。中共由中央到地方各級黨組織裏遍設維穩辦反邪教等名字好聽的機關,最大最長久的打壓對象就是法輪功。但是,香港的老民主派人士,無論在甚麽場合,一遇法輪功的人就彈開,避之唯恐不及,遑論到中聯辦扯橫額為法輪功的遭遇抗議;他們談起法輪功,僅止於標準的流言蜚語,卻鮮會同病相憐。如此厚此薄彼,何解?
我認為,根本原因是香港老民主派成員一般早年就讀本地名校,而那些名校泰半都是耶教主辦的,所以信奉耶教的甚多;法輪功帶有若干中國原生宗教色彩,中共的邪教指摘遂於無形中生效,強化了老民主派對法輪功的偏見,儘管後者標榜真、善、忍,是遵守和理非非抗爭原則的典範。看在獨派青年眼裏,老民主派帶着這種大細超取態,卻不斷批評獨派對中國其他維權人士不聞不問,當然欠缺那應有的道德力量。這是非常可惜的;老民主派也有必要老實面對、解決這個問題。
練乙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