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論:循循相因燒公帑 - 古立

蘋論:循循相因燒公帑 - 古立

「推卸無理、申訴有道」乃申訴專員公署之命題。雖無申訴,公署可主動出擊,調查全港99個街市的運作,撰寫了洋洋灑灑65頁報告(內容48頁,另加17頁附錄)。專員劉燕卿更親自出馬開記者招待會,譴責監管街市運作的食環署對長期坐視為人詬病的弊漏,諸如攤檔佔用公共通道,檔販擅自改變攤檔為辦公室、儲物室、或乾脆閒置,營業時間不足及享有特惠租金的檔主分租攤檔等。專員指弊漏的癥結乃在攤檔租金遠低於合理水平──而「平租不等於平賣」──以致過去五年,經營街市的累積虧損達16億港元之數云云。
這是新聞嗎?但凡見識過街市的朋友肯定都見慣不怪矣。至於街市運作效率低劣、浪費公帑,同樣是老掉牙的舊聞:審計署分別在2003年、2008年及2015年三度替食環署照肺,早已就申訴專員主動調查提出的四大弊漏逐項審計、詳為報告、提出改善建議。

審計廉署申訴署屢查食環

與此同時,廉署更又專案調查過份租過檔,以確定是否有人中間落格,佔了政府便宜。審計署及廉署15年來的努力顯然都無助提升公帑資源效益,以致申訴專員公署要再次拿食環署來開刀。所謂積重難返,興許便是這麼一回事了。
街市再三「被招呼」,此則不禁令人要問:莫非監管其運作的食環署比其他衙門特別浪費公帑,以致要審計署、廉署、申訴專員一再找上門來?抑或是食環乃衙門中之魚腩,是塞責交差的當然之選,引得三大欽差機關食指大動,每隔一兩年便拿來祭旗?
食環署(及其老頂食衞局)乃欽差機關塞責交差的當然之選,原因之一不難是其認錯態度良好。2003年第一趟審計後,食環署「認同審查結果」,承諾「致力跟進有關建議」。一恍15年,再來照肺,「食物及衞生局局長和食物環境衞生署署長整體上同意審計署的建議」──着實執行建議當然是另一回事了。打就企定,絕不頑抗,怎不是交差塞責的不二之選?

無視千億大白象工程浪費

事實亦然。五年才燒掉納稅人16個億元,跟一超支即起碼一千幾百億元的基建工程比,不管街市如何千瘡百洞,那又算是甚麼浪費?天文數字的超支不去管,卻專門拿食環署這個小衙門來衡工量值,那又安能叫人不懷疑審計署、廉署、申訴專員公署的用心?
更為惡劣的是,跟15年前的審計報告比,申訴專員主動調查街市作的報告,無論是事實陳述,以致改善建議,根本毫無新意,甚至有搬字過紙、抄襲之嫌。審計署再三自我抄襲且也罷了,申訴專員再還抄襲審計署,那麼誰來幫這兩大欽差照照肺,衡工量值?
儘管15年來街市的資源效益並無寸進,此可又無礙陳茂波在本年度的預算再撒20個億元提升街市的運作。食環署跟三大欽差豈止扯皮有術,他們顯然更知道庫房裏有燒不完的公帑,讓「批評接受、態度照舊」的官場遊戲循循相因玩下去──直至永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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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