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論︰被反殺的將是正當防衞與打黑除惡 - 李平

蘋論︰
被反殺的將是正當防衞與打黑除惡 - 李平

江蘇昆山「寶馬哥」行兇被反殺事件之喧鬧,取代滴滴司機姦殺案、壽光洩洪殺人事件成為中國網絡新聞和評論的焦點。隨着昆山公安否認死者有黑社會關係,隨着有律師指殺人者前幾刀是正當防衞、後幾刀涉嫌故意殺人,官方的取態已露出端倪,只許我落實習近平指示打黑除惡,不許你屁民暴力反抗,今日不許你反抗暴徒,明日不許你反抗暴政。然而,人在做,天在看,一旦反抗者被判處防衞有罪,被反殺的將是正當防衞的法律與打黑除惡的政治運動。

烈女殺淫官 民意勝官意

中國對正當防衞的執行一向極為嚴苛。最高法院前副院長沈德詠曾承認,中國司法機構仍不敢或者不善於適用正當防衞制度,存在將本屬於正當防衞的行為認定為防衞過當,甚至認定為普通的故意傷害、故意殺人的現象。這種嚴苛,不只是因為法理理念的差異、立法過於抽象的問題,更因為當局不願支持正當防衞而變相鼓勵民眾反抗官員的欺壓,不容許出現暴力反抗暴政的苗頭。無論是農村徵地、城市拆遷、城管毀人攤檔,只要容許民眾正當防衞,肯定讓官員寸步難行。
2009年5月,湖北省巴東縣雄風賓館女服務員鄧玉嬌刀刺淫官事件轟動一時。公安一度指鄧玉嬌是「假想防衞」,想像出「不會發生的這種侵害(被強姦)」。不過,民間輿論多支持鄧玉嬌正當防衞,最終法院以鄧玉嬌患有心境障礙而判決免於刑事處罰,但未認定她正當防衞,當地官媒的評論也不以為然,把民意戰勝官意稱之為「民意戰勝理性」。
今次「寶馬哥」劉海龍被反殺後,他及天安社的大量圖片、短片在網上流傳,網民多相信天安社是黑社會,但昆山公安昨日否認其背後存在「強大的黑社會關係」。官媒還廣為引述北京律師王曦指,反殺劉海龍的于海明涉嫌故意傷害致人死亡,因為當時「寶馬哥」的刀已掉地上,于可以逃走或把刀撿起來扔掉。
如果說,鄧玉嬌受到民間輿論廣泛支持的基礎是弱女子反抗淫官,那麼,于海明引起強烈共鳴的基礎就是良民反抗黑幫。公安的說詞,顯然有意削弱這個基礎,無視寶馬車藏有大刀這種通常被視為黑社會行為的事實。而律師的說詞,則無視劉海龍當時叫囂要回寶馬車拿槍。公安也沒有說明,寶馬車當時有沒有藏槍。

打黑如打虎 選擇性權鬥

令人啼笑皆非的是,江蘇檢察院在其官方微博稱,研究者發現,中國裁判文書網上100份以正當防衞為由要求輕判的二審刑事判決書,僅有4份被接受,另有20份為防衞過當、76份為故意傷害。其結論是:「法治社會,以暴制暴不被允許,『我』拿刀戳向『你』的時候,『你』並不能理直氣壯地戳回去。那該怎麼辦?別動手,你最正確的姿勢就是跑。」這是檢察官們認為,于海明被認定正當防衞的機率只有4%?面對黑社會,你只能跑,不能反抗?
尤引人矚目的是,中國自今年初開始部署為期兩年的打黑除惡專項鬥爭。8月27日,為落實習近平的指示,全國掃黑辦還派出九個督導組分赴福建、廣東、重慶等省市。按常理,當局大可順應民意,宣傳于海明是勇於反抗黑社會的英雄,以配合打黑除惡鬥爭。但昆山公安反而替劉海龍撇清與「強大的黑社會」的關係,未免讓人質疑,如果沒有高官作為保護傘,天安社何以壯大?何以迄今仍有官員、官媒為它說項?
可見,所謂打黑除惡與反腐打虎一樣,只是選擇性的權力鬥爭。于海明的罪與非罪,甚至生與死,仍取決於民意與官意的較量。

李平
周一至周六刊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