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個台灣家】
最近和我們的餐廳員工討論起有關台灣育嬰假的福利,我驚訝的是,原來在台灣無論爸爸或媽媽,都可以申請最長兩年的育嬰假!正當香港政府建議將法定男士侍產假由三日增加到五日,其間僱員獲取八成薪酬,都惹來立法會議員無情地說:「侍產假一日都唔應該有!」這是一種多麼大的對比,叫人無奈!
作為父母的都應該經歷過,初生孩子出生後,總會經歷一段手忙腳亂的日子,孩子出生後的前幾個月,總是時刻感受到孩子多麼需要父母的照顧,還記得那時候產假放完,要出門上班的第一天,和孩子吻別了100次也不願意踏出門口,最後就是自己忍着一腔淚水,萬般不捨得的離開初生孩子的身邊上班去,那種為了「搵食生計」而逼不得已放低孩子,把他交到長輩或工人姐姐手中照顧,相信很多在職爸媽都身歷其境。
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最長發放一年
在台灣,在職爸爸或媽媽都可以申請「育嬰假」全心全意照顧寶寶以外,還可以在育嬰假期間,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只要在服務單位任職滿六個月,於每一子女滿三歲前,經僱主同意育嬰留職停薪,即可申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按申請人育嬰留職停薪之當月起,前六個月平均每月薪金60%計算,按月發給,每一子女最長合計發給六個月;若父母兩人都符合申領資格,可以合計每一子女最長可申領12個月的資助。而育嬰假每次申請以六個月為一個單位,最多可以申請到小孩滿三歲,最長能申請兩年!留職停薪要復職時,只要在一個月前與公司聯繫,基本上必須恢復原本的職位與薪水呢!
在台灣生一個孩子,可以享有最長兩年育嬰假和半年津貼!這對香港人來說,是一種匪夷所思的福利,而且這種福利不只適用於媽媽,就連爸爸也可以獲得同樣福利,可以申請育嬰假在家照顧小孩子。現在我們身為僱主,當然可以想像,如果我們的員工請兩年育嬰假對公司的影響,我不是甚麼社會經濟學家,所以我不懂分析這樣的福利對社會勞工界帶來甚麼嚴重的影響,我只是單純從父母的角度出發,雖然我們是僱主,但我也慶幸在我們生活的這個社會中,人民可以享有這種貼心的家庭福利,曾經當過全職爸媽的我們深深感受到,孩子在三歲前,是多麼的需要爸媽的陪伴,這些陪伴,都不是請個工人姐姐來代替就可以解決的。
當然我們也聽說過,有很多公司都會刁難員工享有這種福利,當然有很多人有育嬰假也不敢請、不想請,但起碼,在這裏我們有選擇,或許社會資源的確是「羊毛出在羊身上」,但起碼有政府帶頭,讓社會知道家庭和孩子對社會安穩和長遠發展的重要性,可能這是一種會給很多香港商家和僱主痛罵的福利,不過我總覺得,一個真正進步和文明的社會,除了考慮金錢和經濟效益外,對家庭的愛和支持才是一個安穩社會的根本吧!
撰文:Cass(King Kong 媽媽)
80後爸媽,兩年抱兩後,做了全職爸媽陪伴孩子成長,2017年5月舉家移民台灣,重新出發,帶著孩子找另一片新天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