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刮颱風,海邊一個國家軍艦製造平台在風中出現險情,負責平台的研究所十二名造艦專家衝出去搶救加固,七人被捲入海中,救回四人,三人遇難。事後有關當局表揚烈士,說他們「用自己的生命,保證了國家財產的安全」。
看了這種新聞,就會想起幾十年前「文革」的時候,久不久就會有一個「用自己生命搶救國家財產」的英雄誕生。這些英雄,在各種各樣的環境下搶救各種各樣國家財產,最後賠上了自己的性命,印象最深的,是一個解放軍戰士跳進河裏去「搶救」伐木場被洪水衝進江裏的木材,結果被洪水吞沒淹死。這個解放軍士兵的事蹟被重點報道,成為全國英雄,供全國人民學習。
你聽了或許會奇怪,人跟木頭一起在水裏,應該是木頭可以浮水搶救人,而非人跳到水中去搶救一根大木頭。但在那個時候,邏輯不是這樣的,全國人民一聽到這樣的英雄事蹟,都激動得不得了,如果遇到同樣情況,必定有許許多多的人會向英雄學習,下餃子一樣跳進洪水裏去「搶救」大木頭。那時候的中國人,頭腦簡單,心地尚好,心中尚有「國家財產」。
這也就引出了一個至今中國官媒不曾細想過的問題:人命和國家財產,究竟哪一樣金貴?比如一座製造潛水艇的平台和三個造艦專家的性命,哪一個比較有價值?國家財產救回來了,專家沒了,值得嗎?推而廣之,也就是在中國,人命的位置好像總是比不上「國家財產」,一條命能搭上「國家財產」,才死得重於泰山,捧為「英雄」。反之,「對不起人民對不起黨」,生不如死。中國人,活着不容易,死也要死得政治正確。說穿了,不過是「人為財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