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有樊姓女子(37歲),向媒體哭訴,指其母坐在門外,堵着不讓她們一家進出,一堵就是8個小時,直至體力不支送院。
樊女9歲時父親病逝,母親改嫁,誕下同母異父弟弟。此子質劣,才20歲出頭已在外拖欠了100萬元(人民幣,下同)巨債。2017年樊女因父親留下的老宅拆遷,分得物業和補償金,變賣後共得240多萬元。她幫弟還債,給母親和繼父48萬元作為養老金,自己存100萬──這樣的安排也情至義盡了。
以為可以安心,各有各過生活。豈料今年7月,母親上門要錢,無奈代弟還債8,000元。沒多久又再來要錢……她堅拒當「人肉提款機」,於是母親堵門。樊女十分氣憤,在醫院當場作出驚人決定:「為絕後患,決定和丈夫離婚,把母親接來一起住!」
也真夠黐孖筋的了。讓我分析一下:
(一)母親經常上門騷擾,令丈夫女兒的生活受影響,夫妻早已出問題。
(二)假離婚,把那100萬給了丈夫,讓惡母劣弟死心。但這很危險:丈夫有錢另覓新歡。
(三)孝順惡母,一起過苦日子,她不需為不肖子還債張羅。
──但何必蠢到賠上自己婚姻?與母弟斷絕關係,與夫女攜款搬家,改善環境。誰欠債誰自己還,別再吃定了,又非親弟,沒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