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很刻意地將民主和選舉這兩個概念分開。民主對選舉,有如愛和做愛;兩者相關,但絕不可混為一談。選舉季節,到處都是候選人和疑似候選人的照片;花多眼亂,從市場推廣的角度來看,人有我有的宣傳,許多時都只是讓項目負責人自我感覺良好。說得坦白點,在形式主義強大無比的香港,人有我有,就是天下萬物存在唯一的原因。
「最緊要張相夠大,選民認得你。」假如選舉政治如此膚淺,也難怪有人放心不下將社會大事交予民選議員去代理。在選舉政治成熟的國家,這項社會活動也的確養活了一群人。當然,這幫選舉藝術家和選舉科學家對人類文明有甚麼貢獻則見仁見智。不過,我倒不是完全否定選舉的存在價值。假如沒有政府,沒有公權力,廢除一切選舉,絕對是人類文明最理想的安排。可惜,我們活在一個不完美的世界;選舉這種膚淺到不得了的社會活動,除了作為一個取替暴政的保險,就沒有其他。
「喂,阿哥,家陣好似個個都用選舉去宣揚自己嘅主張,要大政府,你又點睇呀?」嗯,我甚至會說,在一個正常健康的社會,好人或者根本不用寄情政治。當一個社會越來越多人將希望寄託在政治,這個社會肯定有病。曾幾何時的香港,據說是一個政治冷感的地方;甚至連最積極進步的社會棟樑也會認同,那個時空可能是我們認知中的香港最輝煌的一頁。在這個前設下,希望大家可以原諒我對選舉政治的厭惡;話說回頭,我是以一個曾參選也曾為別人助選的第一身來表達這觀點。
言論結社自由標準應劃一
說了這麼大段,無非是想探討「疑似候選人」陳凱欣的「忽然高姿態」。技術上,陳凱欣未宣佈參選,表面上,她只不過是為了推廣健康生活,更彰顯《基本法》保障之下的言論結社自由,應記一功才是。作為一個貫徹始終的人,我覺得陳凱欣的言論和結社自由是應被保障的,大前提是其他人的言論結社自由也同樣得到保障。假如一個地方淪落到只有當奴才的自由,也可不是真正的自由。
與此同時,大家也不要眼紅為何九龍社團聯會不惜工本要捧紅陳凱欣。正所謂「面斥不雅」,人家有人家的經歷。說不定陳凱欣也在抱怨,為何自己要那麼勞累地喘着氣推廣甚麼健康生活。「你又知人諗緊乜?」耶穌叫我們不要論斷別人,免得自己也被論斷,所以我從來都很小心,總是對別人留點空間。說不定,陳凱欣最希望為民族復興盡自己的全力,我絕對尊重每個人的信仰自由。
「咁,你又點睇偷步進行選舉活動?」先此聲明,我暫時沒有證據肯定陳凱欣將會參與任何選舉,更沒有證據說九龍社團聯會背後有何企圖,甚至也不知道陳凱欣和九龍社團聯會跟中聯辦有甚麼關係,所以更說不上甚麼違反《基本法》22條的問題。退一萬步說,中聯辦擺明車馬干預香港事務、各級選舉,都可能沒有觸犯任何法規;別忘了,對特區法律的最終解釋權,繫於一個叫人大常委的機關。
在香港這個膚淺的地方,最強大的力量叫做形式主義。甚麼疑似偷步選舉,其實見怪不怪;只要各種政治主張的人都有自由去做,忽然間,就變得不再是問題,因為人有我有,正是一切事物在香港的根源。更高層次一點的分析,就是究竟是否所有人都可以有同樣的言論結社空間。不如我這樣問:「陳浩天和香港民族黨,可以高調地做自我宣揚嗎?」假如答案是有任何前設,同樣的邏輯和標準也應該用在陳凱欣身上,對嗎?
利世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