堆填區獨白:該殺! 審計署(楊懷康) - 楊懷康

堆填區獨白:該殺! 審計署
(楊懷康) - 楊懷康

世間上果是有拋磚引玉這回事。先前在此作殺申訴專員公署之議,過了沒有多少天,署名「絕望的香港市民」讀者擲來十大頁電腦打印之回應,洋洋數千言痛陳眼底如申訴專員公署般浪費公帑之施政紕漏。這位讀者觀察入微,所議之事皆而有節有理,是以擲地有聲。
譬如他指出不管是否與議程相關,警務處、運輸署、食環署等皆例行派出薪級不低之官員列席區議會;他們鮮有發言議政,形同佈景之紙板人;此又豈不虛耗公帑?又如中環、灣仔慣性到處違例泊車,尖沙嘴、油麻地私人長期霸佔咪錶停車位,警方通通視若無睹。再如十八區燒臘舖莫不罔顧衞生,暴露熟食於大氣之中,食環署可長期縱容,不予檢控。土地資源寶貴,機場及青馬大橋展覽館、林士街停車場等「無聊建築物」(讀者語)可觸目皆是。
不用說讀者同意鄙人堆填區之見,認同申訴專員公署該殺,他同時更譴責審計署;直斥這兩個監察行政運作有責的部門尸位素餐,只顧「春秋二祭」例行做騷,而沒有提出有建設性而切中時弊的批評。故此立法會實應替市民行道,解散這兩個部門云云。
讀者所言甚是,而斬審計署之議跟郭伯偉更是英雄所見略同。眾所周知,郭老以謹慎理財、講究公帑效益見稱;審計署的工作不是別的,正是為部門衡工量值,那麼他何以對審計署的職能有意見?癥結正是讀者所指的「春秋二祭」例行做騷。何也?
腦囟猶未生埋之時,我滿以為有審計署定期替各個部門照肺、公開報告,浪費公帑、辦事不力的官僚當無所遁形矣。郭伯偉沒有取笑我too simple,sometimes naive,反而耐心替我補課,教曉我站上道德高地攞彩容易,着實改變「批評接受、態度照舊」的官場遊戲規則卻艱難。審計署若是只顧寫報告而非朝着改變官僚作風的方向着力,那又安能讓公帑用得物有所值?

無力督促官僚改進

人無完人,也不可能有完全符合公帑效益的衙門。故此審計署給政府部門照肺,找出浪費資源之處、洋洋灑灑寫其報告,可以說毫無難度。難是難在暴露出紕漏後如何督促衙門官僚着實改進。審計署有這個權力、能力和魄力嗎?沒有。
審計報告是交給立法會的政府賬務委員會的。尊貴的議員們有權力、能力和魄力跟進其事,督促衙門糾正紕漏提升效率嗎?也沒有。他們極其量是傳召部門主管到立法會問責,在電視鏡頭前燒其枱炮。熱鬧過後,有多少議員能咬實唔放,不見改善,誓不罷休?活了一把年紀,未之見也。
一旦弄清楚這個官場潛規則,審計署的工作倒又輕鬆。反正給立法會賬務委員會交報告是場公關騷,那又何妨交足戲,色厲詞嚴,力數部門之不是,好證明審計署如何為納稅人的荷包着想。交過戲後,尊貴的議員們有否跟進、如何跟進、部門可有從善如流着實為納稅人慳荷包,通通沒有審計署的事了。專門攞彩、永無鑊孭,審計署又豈非超級高薪筍工?
若非向立法會打報告,審計署又該如何促進公帑的資源效益?郭伯偉主政之時,所有部門都要向港督問責,而港督又有權力和責任監察部門的工作。故此郭伯偉認為審計署有其作用,但只應向港督而非立法局交報告。為免審計署只顧攞彩而高姿態打報告,郭伯偉不主張在陽光下作審計,果是揭發出紕漏亦只應知會港督。那麼市民大眾又安能知道審計署盡忠職守,為納稅人慳荷包?
我沒有就此問過郭伯偉。老人家出了名不拿國民生產總值般的統計數據作一回事,倘若問他怎知道審計署有否幫納稅人慳荷包,相信他的答案會是:你會知道的。事實亦然。市民大眾或多或少都要和衙門打交道,既有第一手接觸,那又怎會不知道其效率如何?給我擲來十頁回應的讀者對不同衙門的效能不是了如指掌嗎?
回到現實世界,依這位讀者之議殺審計署,成嗎?不是沒有可能,但成數極低。審計署這個衙門列諸於《基本法》第58條。要殺之哉先要修憲,在當前的環境,那是難似登天了。反之,《基本法》裏找不到申訴專員公署這個衙門,果是要殺,不涉憲制。艱難的是有否承擔勇氣侍奉香港人的公僕心。沒有這個心,萬事皆休。現今年享數以百萬元俸祿的高官大員有否這個心?天知、地知、你知、我知。於是,審計署、申訴專員公署、投資推廣署、創科局……「春秋二祭」例行做騷矣。

楊懷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