種因得果 - 李碧華

種因得果 - 李碧華

九年前轟動亞洲娛樂圈的案子:南韓女星張紫妍上吊自殺事件,因幕後有權勢人士官商勾結不了了之。最近重新受理,各界提出這不人道「潛規則」的證據:張被迫陪睡逾100次,更被迫結紮來作無套三門齊開的性服務,受盡凌辱,大小便失禁,無法正常走路,連父母忌日也得接待大佬。
其中人渣,是今年已96歲的「樂天」集團創始人辛格浩,當年已83歲的他與兒子辛東彬一起灌藥性虐張,但辛財雄勢大,沒法逃出魔掌。如今這大佬終於被捕,已是個坐輪椅神志不清的衰翁,加上亦涉弊案,估計他得活到110歲才能出獄──「收尾」幾年(或不足一年)鐵窗生涯一定很悽慘。
看新聞,犯罪家族的龍頭大佬,涉案被捕以100萬保釋候查,5小時後墮樓身亡;被通緝的胞弟到旺角警署自首。住2億豪宅駕500萬名車身家成謎,但人一死,萬事皆空。
大陸隔三差五,便有謀財害命的罪犯伏法或天收,貪官污吏領導人,下馬、繫獄、自殺、被自殺。位位住家給抄出數以噸計的花花鈔票,數壞×部點鈔機。明星費盡心思力氣作出犧牲,換取名利也會一夜之間付諸東流。
人人都種因得果,也自食其果。不義之財五千萬也不易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