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憎鬼厭人怨怒的大媽歌舞團,自大陸各省市,至香港屯門、旺角菜街、尖沙咀、銅鑼灣、時代廣場……如惡毒癌細胞擴散,全港流竄。政府各部門互相推卸,曾「打賞」丐幫大媽$500的7 7 7,做完政治show還好意思驅蝗嗎?保安無力,警方無實際行動,致令這些大媽面對禁制令,警告信、示威者圍轟……也面不改容,「我中意唱就唱!」
沒轍?只因「不執法」。對阿公阿婆和看不順眼的反對派,又拉又鎖又判監,對文革陰魂就「畏縮」不前,欺善怕惡!事實上大媽也欺善怕惡,對付方法並不難:──
(一)她們噪音擾民,污染環境,影響市民生活,全靠揚聲器,分貝一超標就沒收(如小販貨物),一招了。
(二)禁止非法「行乞」、「打賞」(收、受皆有問題)──冇錢,還姣屍扽篤歌舞撩客?遑論散檔後的「服務」了。
(三)放蛇。既然大媽客路都是些鹹濕伯父,便找一批將近退休的阿sir扮老淫蟲,證據確鑿依法辦事。
(四)……(請大家提出)
其實最最最主要的禍根,就是不──執──法。不殺一儆百哪會斷尾?且根據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公告:任何一人以上組織都視為社團,根據社團條例執法,有所行動,別雙重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