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觀塘警區前年舉行聖誕聯歡晚會,時任助理指揮官(刑事)警司王啟忠被指向在場女同袍攬腰拍背,更涉襲擊一男一女同袍,被控兩項普通襲擊罪。案件昨開審,王否認指控,透過代表大狀聲言當晚佳節當前,加上受酒精影響,情緒高漲,曾經「講吓笑,搞吓氣氛」,希望「大家玩得開心啲」,所謂襲擊僅是社交動作、過量的身體語言及純屬意外。
記者:楊家樂
49歲被告警司王啟忠被指於2016年12月14日在觀塘鯉魚門道9號觀塘警官餐廳內,先後襲擊高級督察張兆朗及女督察鄭婉文,至今年2月25日被拘捕。
綜合兩名事主證供,當日聖誕聯歡晚會約有50人出席,既有自助餐亦有抽獎環節,氣氛融洽。當晚大約8時半,王左手拿着酒杯,走向正與同袍閒談的女督察甄皓妍,用右手攬住甄腰部。甄扭腰欲擺脫,王用右手拍打甄背部兩下。張與另一名男督察林豪華見狀,上前分隔王甄二人。此時王拍打張的背部,令他瞬間感到刺痛,又拍打林的腹部。在旁的總督察伍偉基隨即將王拉向自己,而鄭亦將甄拉開。
女警肚中拳痛足兩小時
至同晚9時許,外籍總警司負責大抽獎環節,鄭抽中一個煲,上前領獎途中,王突從人群中走出來,揮拳「嘭」一聲擊中鄭腹部。鄭自言起初「呆咗」,腹部劇痛十多分鐘,其後再「陰陰地」痛了約兩小時。當晚9時半,張與另外三至四名同袍送王上車離開。
辯方盤問時指,當晚有人抽中威士忌,王有份即場飲用。王亦為了聯誼而「引人笑,講嘢帶動氣氛」。王拍打眾人只是社交動作,而張於事後錄取口供時亦指「深信王警司受節日氣氛加上酒精影響下,作出一些過量的身體語言……相信王警司並非存心襲擊本人」。
至於向鄭揮拳,辯方指王本欲恭賀她中獎,卻步履不穩失足碰到她。辯方強調,王的上司當時在場,眾目睽睽下襲擊同袍匪夷所思。
張同意王當時沒敵意或施襲意圖,至於是否社交動作則不敢肯定,「未見過咁形式嘅社交動作」,但謂「每個人把尺唔同,佢把尺可能寬鬆啲,做啲唔welcome(受歡迎)嘅行為」。張又指王當時「企得好穩」,並非大醉,「如果真係醉咗,佢會繼續襲擊」。鄭則不認為事件屬意外,「否則冇可能咁大力鋤落個肚」。案件表證成立,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KTCC127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