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士司機偷拍哺乳案 官拒押後

的士司機偷拍哺乳案 官拒押後

【不誠實取用電腦罪檢控煞停】
【本報訊】律政司因應高等法院裁決,煞停「不誠實取用電腦罪」所有檢控,等候終審法院澄清控罪定義。前年一名的士司機涉嫌偷拍女乘客餵哺母乳的案件昨日預審,控方申請押後審訊,惟辯方反對,籲控方若不繼續審訊便撤控。裁判官亦謂上訴至終院最少要等3個月,「冇可能咁等你」,質疑為何不改控其他罪名,將案定於11月8日開審。

司機鄒力勝涉在的士偷拍女乘客餵人奶,案件11月審訊。李潤芳攝

辯方促撤控

律政司早前就四名女教師用手機洩漏協和小學小一入學叩門試題案上訴,上周遭高院駁回,4名被告維持無罪。判詞指不誠實取用電腦罪並不涵蓋用自己的智能電話收發訊息或拍照,因裁決影響甚廣,律政司申請上訴至終院。
司機鄒力勝(50歲)否認於前年12月2日,在的士上用手機偷拍女乘客餵哺母乳的相片。控方昨指案情特殊,為免被告有不合理期望,希望解決法律爭議後才開審,認為對被告最有利。辯方反對押後,因案發已近兩年,被告承受巨大的精神及肉體影響,且容貌及名字被廣泛報道,形成壓力。
此外,被告為本案散盡家財,要向弟弟借錢打官司,深受困擾,若再押後,對被告可謂百上加斤,要求「一係繼續審訊,一係撤銷起訴」。裁判官認為盡快開審對被告最有利,拒絕押後。
另外,警員朱灝立(27歲)稱受抑鬱症影響,偷拍裙底多達311次,更曾在當值時於油麻地警署偷拍女職員裙底春光。他早前承認1項作出有違公德行為和19項不誠實取用電腦罪,原定昨天判刑,但控方申請押後。裁判官定於12月13日再訊,本來還柙的朱獲准保釋候判。
案件編號:WKCC2579、2488/18
■記者羅日昇、戴國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