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電影和書籍是人類文明的三原色,透過它們來側觀歷史,趣味盎然;時移世易,三者之外,我一向主張流行文化與動漫玩意都應包含在內,才夠完整。上一篇寫過體育電影,這次就來談談與體育有關的電子遊戲。
談到打機,總是足、籃兩大球類作主導,由以前到現在都一樣;小時候最沉迷的一款遊戲叫《燃燒足球》(圖)。如今看來,紅白機的畫面當然粗糙,玩法亦簡單,但對孩堤時代的我來說已經夠好玩了。舊式家用機只有A、B兩鍵,一主射球,另一控防守,就是這樣;還記得當時還未能獨立操控球員,按掣鏟球,就全隊11人連同守門員一同作出飛鏟動作,相當搞笑;任天堂時代的《足球小將》系列是角色扮演多於運動遊戲,全場不停選擇指令,而且全是日文,若非志偉和小志強忠粉的話,或會覺得可玩性不太高。
每逢四年一度體壇盛事,遊戲商當然也來分一杯羹。當時各式的運動會遊戲,無論那個項目都只有一種玩法,就是鬥快撳掣。未有上網連線對打的年代,放學後聚於同學家中,兩隻手指不停於AB掣之間來來回回,撳到雙手幾乎抽筋,只為首名衝線;後來不知誰人想到用電芯取代手指,拿着它來「捽」那個手掣。快是夠快的,我曾以此方法用七秒就跑完一百米;世界紀錄破了,手掣亦報銷了。
說回球類。如今足球遊戲由《FIFA》和《PES》(即是”Winning”,由在下作廣東話配音的那款,嘻嘻)分庭抗禮,籃球則以《2K》的市場佔有率最高;曾經有一段時間,《NBA Live》是較流行的一款,但後來操控方法變得太過複雜,漸被前者取代;網球和賽車也是非常受歡迎的運動遊戲種類,以前入機舖,想玩《Virtual Tennis》和《Daytona》,總是要等;高爾夫遊戲間中會玩玩,但操控不易,正如一些北美運動,像美式足球和棒球遊戲如今的水準都非常高,但要懂得賽例才能玩得過癮了。
文:伍家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