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3天法定侍產假2015年2月生效,但本港不少僱主都向員工提供優於法例規定的侍產假福利,其中東亞銀行於上月起已將有薪侍產假由原本5天增至7天。聘有約1,000名員工的叙福樓集團主席黃傑龍表示,早在條例生效前一年多,已為員工提供5天全薪侍產假福利,由於領取侍產假的僱員人數有限,涉及額外成本不高,4年只多花10萬元,認為侍產假值得推行。
根據勞工處在2016年進行的調查,在425名受訪僱主中,83.1%按法例規定給予員工3天侍產假,15.5%提供4至5天,其餘則提供6天或以上侍產假。
倡政府資助僱主
黃說,雖然飲食業是勞工密集行業,但他支持為男僱員提供侍產假,故在法例實施前一年多,已率先推行5天侍產假福利,除較法例規定多兩天,更給予放假員工全薪,優於法例規定工資的五分四。對於法定侍產假將增至5天,他稱公司會定期檢討給予員工的假期福利。
近年已越來越多僱主重視員工侍產假方利,除了東亞上月增員工侍產假日數,渣打銀行去年亦已將侍產假由5天增至兩周。
職工盟主席吳敏兒說,現時經濟先進國家侍產假大多超過7天,新加坡僱員有兩周侍產假、冰島工人有3至6個月侍產假、瑞典僱員則父母親合共有18個月產假及侍產假。黃傑龍表示,侍產假有助鼓勵生育,建議港府可研究參考新加坡做法,資助僱主增加侍產假後的薪金開支,減少勞資爭拗。
■記者盧文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