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聞追Click】立法會點解要放暑假80日長期唔開會真係得?

【蘋聞追Click】立法會點解要放暑假80日
長期唔開會真係得?

踏入七月中,立法會大會已屆休會,進入長達兩個半月、俗稱「暑假」的時期。在這個有14日大假已算筍工的香港,為何立法會議員可以「抖暑」休會?各個政策民生事項,真的可以因為暑假而暫停討論?有部份立法會議員認為,暑假休會期間會多加落區,亦會作短線旅遊,但都不介意縮短暑期休會時間。

立法會的職能包括監察政府工作、制定法律及批准公共開支,而以上三項職能,大部份均可透過開會去實踐。但因有暑假休會期,過去不少「大件事」均要等待暑假過後、大會復會後才可討論。

今年亦有議員希望在暑期休會前,提出在會期最後一次交通事務委員會上,討論廣深港高鐵事宜,但最終被運房局以「認為現時並未具備條件再作討論」為由拒絕。若議員再次提出討論高鐵事宜,就要待十月復會再續,但屆時高鐵亦已通車。

其他大事件包括2014年9月學生罷課、9月28日警方施放87顆催淚彈,至佔領行動開始,均因立法會休會期而無法即時討論。亦因如此,不論是泛民抑或建制的立法會議員,要待至10月15日立法會大會,才可提出緊急質詢,問及施放催淚彈準則、驅散集會人士決策機制及佔領期間的交通應變安排等。至於專門監察保安及公眾安全政策的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更要於10月27日才召開特別會議,討論警方處理公眾集會手法。

四年休會日數總計逾一年

立法會的暑期休會日數,通常長達兩個半月。立法會議員雖然要經常開會,但大時大節亦有假期。翻查資料,立法會議員每年均享聖誕及新年長假、農曆新年長假及復活節長假,於2012/16第五屆會期中,上述三類長假每年合共有30日至37日不等,大假日數與打工仔相比,完全是「跑贏大市」。

《蘋果》翻查憲報,第五屆立法會(即2012至2016年度),均在每年七月中旬至十月上旬休會,而暑期休會日數均由75日至88日不等。而四個年度總計,連同其他節日休會假期,立法會便休會373日。雖然休會並不代表議員完全停止其議員職務,但立法會大會則不會開會,而部份小組委員會亦只會在七月尾及九月尾零散召開。

暑期休會與施政報告有關?

議員放暑假的傳統,早在英政府時代已有,旨在讓英籍議員及官員回鄉。至1998年,當年施政報告於十月發表,首屆立法會議員認為「10月前須由立法會處理的政府事務不多」,加上行政會議亦會在暑期休會數星期,暫無政策交上立法會,故決定在七月底至九月初休會六星期,而此傳統亦流傳至今。

不過事實上,回歸多年來各名行政長官並非每年均在十月發表施政報告,董建華及梁振英均改於一月發表施政報告;而行政會議的暑期休會期,亦縮短至兩星期。公民黨楊岳橋就指,每年九月學生開學過後,「以教育為例已經有嘢會發生」,認為社會節奏不會因議會停止開會而停頓,「會容許咗政府有機會避開監察同避開公眾目光」。

議員願縮短暑期休會時間

就是否接受縮短暑期休會時間,《蘋果》訪問多位泛民及建制議員,不少議員均稱不介意暑期休會時間縮短,甚至有議員認為「唔放都得」。楊岳橋就指,自己無收過立法會提出有關會期長短的諮詢。

至於民主黨尹兆堅則認為,暑期休會非完全壞事,並舉例指元朗17億天價天橋,就因休會前未能通過撥款,「有問題嗰啲(項目)用長啲時間大家去討論蘊釀……我覺得係好事嚟」。至於暑期休會應否縮短,尹就認為需要與立法會秘書處洽談人手問題,「係需要講人力資源,唔係憑空求其口糠糠講個價出嚟」。

立法會秘書處回覆《蘋果》指,會議日期由立法會主席決定,而特首一般會將立法會會期結束的日期,定於該最後一次會議日後的第二個星期五。至於過去五年,立法會均無在暑期休會期間舉行特別會議。而行政署則指,特首則按照慣例將會期稍作延長,以預留個多星期予立法會討論議程上有時間性的項目;並指特首林鄭月娥已將發表《施政報告》時間,提前至十月第一次立法會會議。

外國亦有暑期休會

暑期休會的習慣非香港獨有,英國、美國、德國等地也有類似傳統。德國聯邦議院及美國參議院只會在八月休會,而美國眾議院就將休會期命名為「District Work Week」(地區服務周),當地傳媒亦會統計議員在此期間所做的活動類別。

英國上議院(House of Lords)的暑期休會時間較長,由7月下旬至9月上旬;及9月中旬至10月上旬。至於下議院(House of Commons)暑期休會時間為7月底至9月初。

記者:周詠雯
攝影:黃文邦 夏家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