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港媽愛兒心切,看了電視的日本旅遊飲食節目推介,帶同其幼子前去東京,乘火車前往東京大學膳堂,享受日本政府津貼大學生的廉價午餐,大讚好味之餘,還上載其親子教育「社交平台」,與全香港市民一齊「分享」。
此舉雖慘遭香港一小撮高等文明人怒斥「貪小便宜」、「與中國人一樣」,兼「影衰香港人」。
但是,您沒有看過冰心女士的「寄小讀者」嗎?母愛是天下最偉大的大愛,大愛應該包容。這位母親遭到抨擊,令人心痛。
但看了此親子資訊,也可以放心,每一位港媽,若都這樣教小孩,鞏固其口腔期、強化「民以食為天」之民族飲食基因,孩子長大了,吃吃吃,味覺發達,思覺失調,將來不可能是獨立於中國人之外的另一民族。
東京大學雖然有廉價食堂,值得永遠尋找何處有美食之香港特區中華兒女一窩蜂幫襯,畢竟還要付錢。日本監獄的膳食也一樣優秀,兼擁有免費可享用的「優勢」。在此悄悄透露:根據日本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條,干犯盜竊罪,判十年以下監禁,或處五十萬日圓即約三萬五千元人民幣之罰款。
二○一七年十二月,日本東京地院就中國某留學生被殺案,判處中國留學生陳世𥧌謀殺罪名成立,徒刑二十年。中國有新聞網站以「看了日本監獄待遇,判了二十年的陳世𥧌會過得很爽」為題,以日本監獄之優秀飲食生活角度,介紹其飲食以和食特色為主,配有大麥茶、水果、乳製品,尚有多款「人性化套餐」如天婦羅、火腿芝士、披薩、奄列等。
而且食物應該沒有化學污染劑,雞蛋是真蛋,可以放心食用。
言下之意,中國人只須在日本,殺掉一名中國人,「放心,以陳世𥧌案為先例,日本法庭不會判死刑」,只判二十年。在監獄裏,即可將「日本鬼子」侵略中國八年戰爭後沒有賠償之所欠,憑一張嘴,一副腸胃,連利息帶本都吃回來。
此案可供香港之日本飲食旅遊迷參考。不要太偏激,不可殺人,如這位港媽,只須帶同其子在日本偷點什麼,榮獲判入獄兩個月,剛一個暑假,即可在東京監獄白食,小孩出獄即可回港上課。
不過要怎樣偷法,方可令法官只判入獄,你才有賺呢?若只判罰款,這就連機票也蝕埋。這當中怎樣偷法,方可達到利潤着數之最大化,則要請教旅遊專家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