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新聞很難過。油塘邨一名35歲未婚媽媽,長女4歲交外婆照顧,幼子2歲,均隨父姓。但爸爸甚少出現,看來是獨力養育。她有抑鬱症也有自殺紀錄,日前以利刀鎅頸鎅手滿身鮮血,之後把2歲兒掟落街,自己再攀窗墮樓……
同類慘劇時有發生。局外人都會怪責大人尋死,何以要讓無辜的孩子陪葬?案件各有前因:不堪婚變打擊、精神出問題、經濟拮据走投無路、負氣……但大多媽媽都愛錫子女,走到這一步,除了鑽入牛角尖,還有情緒病是無法自控之外,最大的擔心還是「身後事」。
我曾有機會與自殺媽媽交談,希望開解一下。兒子3歲已懂性,十分可愛,但她自覺「冇路行」,又怕「養不大」,爸爸當然是不負責任的人渣。結果她自殺不死但殘廢了,兒子一命嗚呼。我盡量不提傷心事──只是她並沒想像的傷心,她淡然說,最疼愛兒子了,若自己死去兒子就折墮了,不會有人對他好,而媽媽親手結束生命,一了百了。自己死唔去甘受苦果不必兒子「捱」……
因愛故生怖,也生種種遠慮,愈想愈不通──但,生命有很多可能性,成長亦有轉變,運氣和機會在前面,扼殺了便完結了。孩子(和任何人)來世上一趟不容易,是求生不是求死。
灰心的媽媽們醒一醒,請回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