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相爆片:小赤狐險變皮草 又遭網上兜售

爆相爆片:小赤狐險變皮草 又遭網上兜售

大家仲記唔記得舊年嗰隻小赤狐呢?佢已經喺3月移民咗去新加坡動物園,佢曾被當成狐球,差啲要人道毀滅,但有人似乎冇吸取到教訓,仲係隨便買賣同飼養動物。

網上放售的「熊貓狐」其實係赤狐,好可能係非法入口,或帶狂犬病。

賣家開價$3,600

讀者王小姐上星期四(19日)喺facebook群組「香港寵物交易區」,發現有人放咗幾張聲稱係「熊貓狐」嘅相片,相入面嘅狐狸仲係一隻BB,白雪雪、面尖尖咁,耳下位置有兩撮灰毛,貼文嘅其中一張相中嘅狐狸比較細隻,相信係剛出世時影,但就冇講係咪同一隻。王小姐話曾經有網民留言指賣家犯法,要求佢刪除,但賣家就好寸咁叫對方報警。之後王小姐假扮買家查詢,賣家話隻狐狸4個月大,係男仔嚟,開價$3,600,王希望有關方面跟進吓。
嘉道理農場嘅專家話其實呢隻係赤狐,係人工繁殖作皮毛貿易之用。由於狐狸身上可能帶有狂犬病,唔鼓勵市民將佢哋當寵物飼養。漁護署發言人話會跟進調查網上賣赤狐事件。
根據《公眾衞生(動物及禽鳥)條例》及《狂犬病條例》,雖然管有赤狐毋須領牌,但赤狐進口前必須取得許可證,但由於赤狐屬外來品種,具有侵略性,並對公眾衞生和安全構成威脅,更可能會破壞生態系統,漁護署一般不會批准其入口作寵物飼養或販賣。任何人士未獲批准而進口活生動物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五萬元及監禁一年,而有關動物亦會被充公。
另外,根據法例,所有從事動物商業買賣的人士都必須領有由漁護署簽發的「動物售賣商牌照」,違者最高可處罰款十萬元。一般而言,署方不會就未獲准進口的動物簽發售賣商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