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論:禁制民族黨與村上春樹的淪落 - 盧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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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制民族黨與村上春樹的淪落 - 盧峯

最近一星期香港發生了好些教人不解、震驚及憤怒的事,反映這城市的全面淪落。
其一是特區政府親手發動的取締「香港民族黨」行動。雖然那位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宣佈有關行動時假惺惺的說會讓民族黨有申辯機會,但明眼人都知道政府早已鐵定心,為了向北京獻媚示好不惜犧牲香港人的基本自由及權利,損害我城的核心價值,要來個以言入罪,以思想入罪。

所謂「罪證」並無違法

看看警察蒐集的「罪證」就明白李家超按社團條例「取締」民族黨是早已定下的結論 (foregone conclusion)。警察的所謂證據大部份都是該黨的公開活動及文宣,有召集人陳浩天出席論壇的發言,有陳浩天參選時的政綱,有傳媒訪問他的記錄,有民族黨成員在學校門外派傳單的情況……等。這些「證據」展示的是「民族黨」合法合理的活動,跟一般團體日常活動並無二樣,沒有違反任何香港法例,沒有損害社會秩序與安寧。
事實上只要「民族黨」的行動有輕微踩界違法迹象,在附近金睛火眼監察的警察及便衣早已拘捕相關人士,不會任他們自由活動。可以說,警方的證據不但沒有顯示「民族黨」像黑社會般威脅國家、香港安全,反而從側面證實該黨是個奉公守法的組織。根本沒有理由取締。
最可笑的是,在「民族黨」是否使用暴力的問題上,警方雖然找不到任何證據確切證明該黨有「黑社會」般的暴力成份,但警方在報告中卻以「不能排除該黨會使用暴力」為理由把它定性為威脅國家安全及社會治安的危險社團,必須予以取締。
可是,不能排除使用暴力這樣的說法不但空泛無力,更充滿主觀揣測,是辦案人員自行編織的「罪名」,跟「莫須有」毫無分別。要是這樣的說法也能成立及作為取締民族黨的證據,那任何政黨、團體甚至工會都有可能被劃為「非法社團」被禁制。民建聯那位蔣麗芸議員發言的時候經常咬牙切齒,面容扭曲,可說充滿暴力傾向;任何人都不能排除她使用暴力的可能性。警隊怎麼不蒐集民建聯及她的「罪證」(肯定有數萬頁),再向李家超建議按社團條例取消民建聯的社團地位呢?

淫審處令文化不進反退

以「莫須有」罪名禁制民族黨在政治上弄得香港烏雲密佈,村上春樹小說《刺殺騎士團長》被淫審處定為不雅物品要在書展下架,並需包上附警告字句的膠袋才能在書局或其他地方發售,則令本地文化創意陷入混濁不堪的低氣壓,教人搖頭嘆息又感到鬱悶的透不過氣來。
村上春樹的《刺殺騎士團長》是超過八百頁的小說,內容豐富,小說的推進奇譎又出人意表,揭露人心中的暗黑角落及複雜情感;書中雖有一點點性愛場面的描述,更多的是沉重的自咎感與內心掙扎,要看完得花點耐性及心力。淫審處的評審們卻只着眼那一小段文字把小說定為不雅,迫使小說全面下架;這不但是以偏概全,更是醜出國際,讓全世界書迷、作家、文化界看到香港這國際大都會原來不懂文化、文學為何物,對性愛這最基本的人類行為畏如蛇蠍,不敢面對。
然而,不少偉大的藝術、文學作品都會觸及裸體、性愛、性慾等人的基本面向,若連村上春樹小說中的一點點描寫也受不了,要如臨大敵般嚴加限制,放在「禁書」之列限制發行及閱讀。只反映香港對文化及創意的欣賞能力與包容不但及不上其他開放社會,更倒退回五、六十年代甚至二次大戰以前。
淫審處對藝術創作胡亂開刀並不是第一回。年前著名雕塑作品《大衛像》的照片被評為不雅要遮掩它的「陽具」已是貽笑大方。想不到二十多年間社會不進反退,淫審處及評委們的水平及尺度沒有最食古不化只有更食古不化,連嚴肅小說創作也管起來,更加以限制。這樣的決定除了以「淪落」形容外還有甚麼良好的說法呢?
真正開放、自由的社會對不同想法、創意總是盡量寬容接納,不會輕言限制,更不會以「莫須有」取締。我城卻反其道而行,跟開放、自由社會相距越來越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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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