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羅生門」一詞,來自日本著名導演黑澤明1950年執導電影,劇中各人以各自角度講述案件,外界難以得知真相。比亞迪廣告騙案演變至今,除金額巨大外,各當事方之間關係錯綜複雜,案件的撲朔迷離程度已不下於原版羅生門。比亞迪、涉事廣告公司均稱自己是受害方,連被千夫所指的案件關鍵人李娟,也稱自己是苦主。
或成高層棄子
如比亞迪拒絕承認李娟是員工,並拒絕支付廣告公司費用,表面上並無損失,並獲得過去三年來11億元的免費廣告服務。但實際上,事件曝露公司內部監管缺失,嚴重影響形象,並對品牌造成負面效果。另外,如案件進入司法程序,比亞迪亦需賠償廣告公司部份損失。廣告公司則是至今最大受害者,除沒有收到費用外,更可能因被誘騙借貸陷入財困。
最為離奇的是李娟,她在被捕前的自述書提到,是在2016年初獲得陳振宇的邀請,組建上海比亞迪。陳振宇稱自己是比亞迪的隱秘股東,比亞迪深圳股東正在內鬥,正處於清洗換血階段,因此上海比亞迪暫時不能公開身份,所以要求李娟以供應商的身份,與比亞迪總部接觸。即李娟的真實身份是比亞迪股東的「無間道」,但最終成為高層棄子。
上述說法荒誕不經,但李娟實際上在三年來均得到總部的配合,令外界難以釋疑,亦令陳振宇身份成為事件焦點。
■記者黃尹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