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上訴結果後日揭盅

曾蔭權上訴結果後日揭盅

【本報訊】去年因瀆職罪成被判囚20個月的前特首曾蔭權,服刑兩個月獲准保釋等候上訴,上訴聆訊早於今年4月完結。司法機構網頁顯示,上訴庭將於本周五上午10時頒佈判詞,一旦上訴被駁回,曾蔭權須即時重返監獄,就剩餘18個月刑期繼續服刑。

倘駁回 即服餘下18月刑期

現年73歲的曾蔭權,原被控一項行政長官接受利益及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去年2月第一次審訊後,瀆職罪一罪成一罪脫,判囚20個月;至於貪污罪,陪審團未能達成裁決。曾服刑63天後獲保釋等上訴結果至今,去年11月重審後,陪審團同樣未能就貪污罪達成裁決,控方表明不申請重審。
是次上訴涉及曾蔭權於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期間,以特首及行會主席的身份參與決定雄濤廣播的數碼廣播牌照申請時,隱瞞他與雄濤主要股東黃楚標就深圳住宅進行商議,是否構成公職人員行為失當。
曾蔭權一方早前在上訴時指,原審法官錯誤引導陪審團,沒就曾是否明知要申報,卻違反責任不去申報作引導;並指曾沒申報只屬判斷錯誤,不屬刑事,就算罪成也應判緩刑。上訴庭當時質疑指行會成員夏佳理也有申報他是雄濤廣播的股東,但曾作為香港第一把交椅,卻沒申報他與雄濤老闆的關係,是否已屬行為失當。一旦上訴被駁回,曾須即時返監獄,服餘下18個月刑期。
案件編號:CACC55/17
■記者楊思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