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廠多接FOB單 料需繳部份關稅

港廠多接FOB單 料需繳部份關稅

【本報訊】現時出入口貿易最常用的接單形式有三種,中華出入口商會榮譽會長莊成鑫表示,雖然港商接單佔比最多、俗稱「離岸價」(FOB)的定單模式,理論上是由買方(進口商)負責清關保險,故美國加徵重稅「唔關」出口商事,但相信當買方利潤受損時,亦會將部份稅款轉嫁至消費者及出口廠商。

若收CIF定單 最重傷

若港商採用「成本、保險及運費已付交貨價」(CIF)模式,稅歸出口商負責,他說在貿易戰下更屬「死梗」。
所謂FOB(Free On Board)「裝運港船上交貨價」,意即買方負責派船接運貨物,當貨物一離開香港或中國管轄海域,送上客人指定物流船公司,而出口商收到對方開出的信用狀並經銀行承兌後,「保險關稅就唔關我哋(出口商)事」。
不過莊成鑫指,實際上出口廠商又未必可以太過輕鬆,「要同客(進口商)講數,煩惱多多。」貿易始終是雙邊事務,美方買家突然因進口中國貨品被加徵關稅,自然會跟出口商討價還價轉嫁成本;再者,一件貨品可能部份元件是從歐美進口,再在本地加工然後賣去美國,當中如何拆件計稅仍待釐清。
至於CIF(Cost,Insurance & Freight」定單,則列明保險費、運費及清關全由賣方負責,他謂接單若屬此模式,美國加徵關稅,廠商及貿易商必首當其衝。
第三類定單為賒貨模式,協議訂明貨到客人手中,可以相隔多久才需找數,出口商接這類定單時,會向出口信用保證局查核進口商財務是否穩健,亦會透過信保局承保方式(由出口商繳交保費)防險,一旦買方執笠無法償付金額時,追數責任便轉移至信保局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