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股權炒樓 容祖兒避稅6,000萬 港府辣招成效不彰

轉股權炒樓 容祖兒避稅6,000萬 
港府辣招成效不彰

【本報訊】港府多番出辣招打擊炒樓,被斥成效不彰,更有不少交易透過股權轉讓避稅。本土研究社調查發現,自2010年至今有126宗個案以轉讓持有物業公司股權的方式買賣物業,毋須繳交買家印花稅,涉及避稅金額達94億元;其中最大額交易達25億元,避稅7.5億元。調查亦顯示,六成此類避稅個案涉及境外買家及來港未滿7年人士,不少城中名人亦善用此招,包括藝人關之琳及歌手容祖兒等。
記者︰鍾雅宜

容祖兒

政府自2010年起推出多項物業印花稅以打擊炒樓,如屬非永久居民或公司買家需付買家印花稅及雙倍印花稅,稅率合共為30%,但近年有投資者透過買入擁有物業公司的股份持有物業,然後以轉讓股權方式賣樓,物業轉手後,名義上業主仍是同一公司而毋須繳付物業印花稅,只須繳付0.2%股票轉讓印花稅。

126宗個案涉款94億

本土研究社發表《富稅難收:香港股權轉讓住宅避稅研究》,成員陳顯恩指,他們核實了自2010年政府推出辣招至今年5月期間,共有126宗以轉讓股權方式買賣住宅個案,避稅近94億元,當中30宗交易於2016年底政府加辣前進行,其後1.5年間則錄得96宗;126宗個案近六成買家涉及外地人、外地公司及來港未滿七年人士,包括49宗涉及境外個人買家及來港未滿7年的移民,當中涉及內地買家有41宗。
其中一案例顯示,藝人關之琳去年3月以股權轉讓買入港島半山地利根德閣單位,其後以首置身份購入星域軒單位,只需付4.25%稅項,節省的稅項估計達4,580萬元;歌手容祖兒與媽媽余金鳳亦曾於今年3月以股權轉讓方式買入淺水灣道56號一幢洋房,交易金額為2億元,避稅6,000萬元。本報向容祖兒查詢,她透過經理人霍汶希稱沒有回應。信德集團行政主席何超瓊及胞妹何超鳳等人亦於去年1月,透過股權轉讓方式出售赤柱舂坎角道及海天徑合共5間大宅予多名懷疑境外買家,交易金額達15億元,本研社推算少交印花稅達4.5億元。
不少巨額物業亦透過此方式買賣,如首10大交易金額個案涉及約145億元,估計稅額涉42億元,金額最大個案為交易額達25億元的深水灣道75號大宅,涉「避稅」7.5億元,大部份交易集中在油尖旺區、南區及灣仔區,油尖旺區個案集中於君臨天下及凱旋門等西九龍豪宅。
陳顯恩指,政府一直承認有人以轉讓股權方式轉售物業的情況,但指並不常見而不處理,研究反映不少外來資金以此流入本港,令辣招阻嚇力降低,亦導致房屋市場出現「一屋兩制」情況,買家印花稅淪為「窮人稅」,建議政府確立「轉換住宅實益擁有權」制,參考外國要求所有本港公司主動申報實益擁有人變化等。
稅務局稱沒有上述個案的統計數字,就公司主要資產源於不動產的股份轉讓個案,當局在處理股份轉讓文書時會將懷疑炒賣物業的個案轉介利得稅科跟進,再判斷是否須課繳利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