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業約1年半的共享單車公司 Gobee.bike,昨晨突然宣佈結束香港業務,並指會為用戶退回全數按金,但要求用戶在8月10日或之前,透過該應用程式申請。結業消息傳出後,《蘋果》接獲 Gobee.bike 用戶投訴,指早於前日起已經無法透過facebook帳戶登入應用程式,昨傳出結業消息後,至今仍無法登入,未能辦理退款手續,質疑該公司「無心退錢」。Gobee.bike 的facebook專頁亦有多名用戶,投訴出現同類問題。
用戶彭小姐稱,去年起開始試玩共享單車,但過去一年,在街上能找到該公司共享單車機會越來越少,「一開始出果陣成街都係車,之後就成日都搵唔到」。帳戶本來已用剩2.5元的餘額,近期亦已萌生取消帳戶退款「剷app」想法,前日收到朋友通知,用facebook綁定的帳戶,已無法登入應用程式的消息,已開始擔心無法退款。結果 Gobee.bike 昨宣佈結業,無法登入情況仍繼續持續,「係咪有少少欺詐成分,叫人去個App退錢,而家連入都入唔到,真係企咗喺度,感覺似係想有心唔退。」
Gobee.bike 應用程式有兩類登入方法,可以綁定facebook帳戶登入程式,或以電郵或電話號碼註冊。彭小姐指,自前日起已無法用facebook登入,登入畫面顯示「應用程式未設定︰此應用程式仍處於開發模式,而你沒有存取權。請切換為已註冊的測試用戶,或請應用程式管理員授予使用權限」的字句。在 Gobee.bike 的facebook專頁內,已有多名用戶求救指出現同類問題。惟 Gobee.bike 方面暫未有任何回覆。
消委會批評Gobee.bike拒退餘款做法不合理。消委會指出,昨日曾嘗試聯絡該公司負責人,惟未獲回覆。直至下午5時,消委會一共收到8宗有關該公司的結業投訴及11宗相關查詢,主要關於退回按金及充值款項的問題。對於Gobee.bike回覆傳媒時表明,合約條款已註明充值額屬公司財產,剩餘的充值額不會退回,消委會認為做法不合理,指充值款項只是當消費者當使用服務時才按使用量扣除的款項,並非等同該公司的資產,如商戶未能提供相關服務,剩餘的金額應該全數退還消費者。消委會提醒消費者,如決定使用預先充值服務,應盡量減低存入帳戶的金額,以減少一旦商戶結業而帶來的損失。
海關發言人就指,截至昨日下午5時,海關共接獲2宗相關舉報,並正作出適當的跟進,如發現有違反《商品說明條例》的行為時會採取適當的執法行動。發言人表示,海關在處理懷疑涉及違例的個案時,需要考慮個別事件的實際情況及相關證據才能判斷,惟每宗個案皆有其獨特性,不能一概而論。發言人補充,違反《條例》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萬元及監禁5年。海關呼籲,消費者在選購產品或服務,包括預繳式服務時,需留意所購買項目的內容、使用條款和細節、退款安排及總金額等重要資料,了解商戶及消費者自身的權責所在,才作出交易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