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車錢箱塞紙巾 公司放蛇揭發 偷$10車資 車長失50萬長服金

電車錢箱塞紙巾 公司放蛇揭發 
偷$10車資 車長失50萬長服金

【本報訊】電車公司接獲乘客投訴錢箱被堵塞,「放蛇」測試車長有否「做手腳」。行動中職員用有記號的10元紙幣付車資,並發現錢箱被白色紙巾堵塞,最終警察在車長錢包尋回紙幣。車長聲稱貪心在電車地板拾遺不報,昨在東區法院承認盜竊罪。辯方求情時否認故意用紙巾堵塞錢箱,並透露入職30年的被告,已因10元而喪失50萬元長期服務金。
記者:勞東來

電車車長劉有杰承認盜竊車資候判。勞東來攝

署任總裁判官羅德泉將案押後至本月30日判刑,准被告劉有杰(58歲)保釋,等候索取其背景及社會服務令報告。 案情指今年3月,電車公司的交通行政監督收到兩宗乘客投訴,指錢箱遭堵塞,硬幣不能跌落箱底。由於兩宗投訴都涉及被告駕駛的電車班次,故監督針對被告採取行動。
3月15日中午,電車公司行政助理在鰂魚涌柏架山道車站,登上被告駕駛的157號線電車,往上環方向。助理在四個站後落車,支付一張有記號的10元紙幣。助理見錢箱有張白色紙巾塞住,紙幣沒完全跌入箱底,遂問被告有沒有問題,被告回答沒問題。 稍後監督在上環登車,見很多硬幣在錢箱頂堆積。監督指示被告返回屈地街總站,然後解釋行動,並着被告簽辭職信,被告簽署後離開。

被告被指以紙巾堵塞錢箱;圖為同類型錢箱。

官斥做賊喊賊

監督向公司經理匯報事件,經理想再晤被告。被告返回總站,其後報警稱遭監督誣告。警方到場調查,在被告銀包找到有記號的10元紙幣,將他拘捕。被告在警誡下稱是在電車地板上貪心拾走紙幣。 裁判官批評被告遭揭發盜竊後,反指控公司誣告,「利用警方顛倒是非黑白,做完賊仲走去做賊喊賊」。辯方律師解釋,被告說公司不只指控他偷10元,還指他干擾錢箱偷車資,而且不只一次犯事。被告覺得其他指控無理,所以投訴被誣告。 辯方求情指被告無疑違反誠信,但不代表他故意用紙巾堵塞錢箱,紙巾可能是乘客遺下。
此外,錢幣在錢箱頂部堆積,反映被告沒有深入箱內撈錢,他也沒偷硬幣。被告自1988年起任職電車司機,現改任清潔工,因犯案失去累計達50萬元長期服務金,已是很大教訓,失竊金額則只是很小。
案件編號:ESCC114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