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兄姊妹也要帶眼識人 - 林夕

弟兄姊妹也要帶眼識人 - 林夕

神職人員也是人,也會犯錯,聖袍包不住慾火可以理解,但紙又如何包得住火?不同個案各自苦衷我們也都聽過了,若要撲火於爆發之前,教會極高層的確很止得咳,無論出火或滅火,權力解釋了一切,這跟教師教練案例相同,更何況神職人員頭頂有個很神的光環護身,出了事,神隨時被奉旨搬出來。
BBC中文網訪問了一位實名舉報的黎小姐,詳述慘遭教友強吻的經歷。那位教徒向她表白,沒事,情愫乃人之大慾,黎小姐拒絕,教友強握她手,說求問過,這是神的旨意,神告知他要和黎小姐一起。黎小姐表示自己沒聽到神這個旨意。
真巧也真噁心,有人說神要她參選特首、競選議員,這全知全能的神還當月老,要誰與誰在一起?可能有人真聽到過神的呼召,但人就不會假傳神旨?有時不免懷疑,教徒信的究竟是神,抑或是神創造出來的人呢?耶和華這位牧者帶領出來的牧人,也會用神的名義欺凌羔羊以及自保自利。
事後那教友不斷要抱要搭肩要示愛,黎小姐厲聲警告「別碰我」,但同時也想:對此人太嚴厲,會否違反了基督講求的友愛和寬恕?
就此一念之仁,教友終於強吻得逞。這還不夠可悲,最可恥者,黎小姐向教會求助,教友反應是典型檢討受害人,反問是不是誤會了想多了,那你何以還跟他獨處?此外,當然有百搭萬能牌:祈禱。但不是為加害者祈禱,是要受害人祈禱,希望主呢,賜予受害人有寬恕的心,原諒加害者,唉,索性叫色狼好了。事後,亦無人阻止勸喻色狼檢點。
後來,黎小姐撰文公開經歷,其他網友的「網」言也算了,教會中人反應一句到尾:深表同情,但她這樣做令大家都感尷尬。至於正式投訴,要求色狼在內部發道歉信,教會至今零迴響,終於,以色狼辭去職務了事。
別破壞和諧、別影響國家聲譽、別唱衰香港、否決成立調查委員會、高調行惡低調引退然後再復出……真是似曾相識,似到倒模般如同一個鼻孔呼吸。黎小姐最後反思:基督既講求愛與寬恕,同時也講盼望與公義,缺一不可。如果那人沒有真心悔過、沒有意識到錯,就要求我寬恕,這不是一個健康的信仰。
教會是主的聖殿,高層眼中難道只看得見年輕人抗爭的刺,看不到自己腐蝕了的樑柱?主住在得救的人裏,並不住教堂裏,那些口口聲聲弟兄姊妹的教徒,也請帶眼識人。我非教徒,但不是要謗教,而是在護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