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晚在茶餐廳吃飯,電視正播新聞。除非減肥,否則我不會在飯前看新聞──萬一睇到林鄭、陳帆個樣,咁點算?但那時播着其他新聞,我就看看:早上有青年在西貢行山,本來陽光明媚,但風雲陡然變色,結果他慘遭雷殛。我看得搖頭嘆息之際,突然人聲鼎沸,只見三個男人浩浩蕩蕩推門而入,帶頭一位穿橙黃色背心短褲的方臉光頭大叔,一見到坐我斜對面大圓枱的兩位阿嬸,即眉飛色舞,屁股未碰到椅子,已手舞足蹈大講自己死裏逃生。有些細節聽得不清,但故事大致是這樣的:
他早上帶家人朋友到西貢行山,那條路,據他所說,「已經行過幾千次」,這次行程也是他親自策劃的。本來的路線是,駕車到達某位置,步行三分鐘便可上山。然而駕車途中,儘管陽光燦爛,他卻心血來潮,決定把車停在一個事先沒計劃的地方,距離原定起點足足有6.4公里,中間這段路還要沿着馬路步行。同行者紛紛抱怨,朋友不斷串他:「大佬,你黐Q咗線咩,又話行山,點解變咗行馬路㗎?」
說到這裏,大叔緊握拳頭,咬牙切齒地說:「我都諗唔明!但嗰一刻,我真係想停車吖嘛。嗰6.4公里一路就畀佢哋串,都不知幾想發佢哋圍,但又發唔到圍,小!」他拍一拍枱,突然揚聲:「點知一行到去間士多,真係夾定都冇咁啱,成個天即刻變色,發發聲係咁閃電,嘩我條氣真係當場順晒,佢哋即刻冇聲出,呢鑊仲唔發到你哋圍!如果照住原先路線,依家啱啱上到山頂,周圍都係閃電,仲唔『閹』到你正?好彩神推鬼擁,你老味,行咗嗰6.4公里……」說到這裏,他露出一個「守得雲開見電明」的笑容。是雷電交加,平反了那6.4公里,否則這次行程失當,勢必成為他一生污點。
是夜,我數不清他把故事重複了多少遍,因為每來一個朋友,他就從頭說一次。我走的時候,他仍在說:「我點會無啦啦行6.4公里先得㗎……」一場不測之風雲,奪走一個青年的性命,卻保存了一個大叔的顏面。人生總是如此不可理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