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就7.1遊行的聲明不再表明尊重市民遊行和發表意見的權利,似乎不同於林鄭月娥近日多番把「尊重」掛在嘴上。就房屋政策,林鄭說尊重自由市場;就土地供應諮詢,林鄭說絕對尊重專責小組;就年輕人被判囚,林鄭說200%尊重司法機關。但是,林鄭所推行的是樓市娥六招、增加土地供應要靠填海、政治檢控和DQ議員。如此娥式尊重,何異於以我為尊?何異於中共特色的為民作主的民主?
特府轉軚與總理報告同步
7.1遊行既是香港民意關注焦點的反映,也是一國兩制是否存續的一個標誌。翻查近10年特區政府對7.1遊行的回應,從2008年至2013年都首先表明「尊重市民集會遊行及發表意見的權利」,包括2012年遊行針對剛上任的梁振英、2013年開始為佔中造勢。這兩年遊行的主題分別是「踢走黨官商勾結,捍衞自由爭民主」、「人民自主,立即普選,佔領中環,蓄勢待發」,特府的回應同樣是尊重市民權利,還表明「會虛心聆聽訴求」。
這種尊重、聆聽雖是虛情假意,但至少表明特府、中共不敢冒天下之大不韙,公然侵犯港人集會遊行的權利,因為《基本法》第27條訂明:「香港居民享有言論、新聞、出版的自由,結社、集會、遊行、示威的自由,組織和參加工會、罷工的權利和自由。」
但到2014年,「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從中國總理每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中首度消失後,特府對7.1遊行的回應也開始轉軚,在重申「尊重市民發表意見的自由和權利」之外多了警告:「對於違法和擾亂社會秩序的行為,執法部門定會嚴格依法處理,確保本港的治安。」2015年、2016年,特府的回應已不見「尊重」二字,但還有加強與各界溝通的表態。
2017年,上任伊始的林鄭月娥對7.1遊行的回應只強調《基本法》的憲制地位,及清楚列明香港居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連尊重、溝通的表面工夫都欠奉。今年,林鄭變本加厲,指摘「任何不尊重『一國』、無視憲制秩序、嘩眾誇張、不實誤導的口號,皆不符合香港的整體利益、不利香港的發展」。這是對中共在港喉舌指摘7.1遊行違憲違法、應予取締的回應,不只是做給中共領導人看、不忌諱國際社會的觀感,更是牴觸《基本法》,是對港人遊行集會、言論自由權利的公然侵犯。
黨文化擴散香港淪落加速
林鄭月娥不尊重《基本法》所保障的港人集會遊行權利,還談何尊重民意、尊重司法?因此,她一邊說尊重自由市場,一邊推出干預樓市的娥六招;她一邊說絕對尊重土地供應專責小組,一邊甩掉正進行的公眾諮詢,表明要靠填海,還希望專責小組的諮詢可得出這個結論;她一邊說200%尊重司法,一邊推動政治檢控、DQ議員。她如此言行不一,或許能自欺欺人一時,但不尊重民意、不尊重司法、不尊重人權,結果必然是加深香港社會的分化,與她所謂修補社會撕裂背道而馳。
尤令人擔心的是,特首與特區政府對7.1遊行的回應的變化,顯然與中共全面奪取香港管治權的部署是同步的,林鄭式的「尊重」越來越表現為以我為尊、以黨為重,顯然也是受中共黨文化醬缸浸染的結果,是黨式為民作主的民主在香港的反映。陳帆昨日死撐林鄭的填海結論不代表政府不尊重專責小組的諮詢工作,顯示中共的黨文化正在高官中擴散,連行政中立、公眾諮詢的表面工夫都懶理,香港淪落、淪陷的速度越來越快。
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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