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警打明報記者 警:無法追查 工會憤怒:證據確鑿 有意放生

群警打明報記者 警:無法追查 
工會憤怒:證據確鑿 有意放生

【本報訊】《明報》記者投訴前年旺角騷亂採訪期間遭多名警員毆打及行為不當,圍毆過程被傳媒拍下。警方投訴警察課經過兩年半的調查,結果指事主的3項指控分別被列為「無法追查」及「無法完全證明屬實」,監警會同意調查結果。事主表示對調查結果不能接受,將要求警方覆核,並考慮循法律途徑追究。明報職工協會對調查結果感憤怒,批評警方理據荒誕。
記者:李詠希 謝明明

在旺角騷亂期間執行採訪工作的記者(箭嘴示)遭群警按倒地上。資料圖片

該名現已離職的《明報》記者前年年初二凌晨採訪旺角騷亂期間,登上一輛停駛的雙層巴士上層拍攝,被警方要求下車。事主離開巴士時,在巴士樓梯被2至3名警員抓住頸部並推出車外,隨即被多名警員按在地上圍毆,其間掛上記者證的事主曾大聲高呼是記者,但警員並無停止毆打。整個過程被多間傳媒拍到,事主後腦及手腳流血受傷,自行到廣華醫院縫針,翌日報警及投訴。

事主擬循法律途徑追究

事發兩年半後,事主日前收到投訴警察課信件,表示完成調查。對於事主指控在巴士樓梯遭2至3名警員抓住頸部及推出巴士外,以及警員沒有依照《警察通例》配合傳媒工作涉行為不當,該信指沒有充份證據證明有關投訴及確定被投訴警員的身份,故兩項指控被列「無法追查」。
至於事主指控離開巴士後被6至8名警員毆打,投訴警察課綜合紀錄證據及分析,認為有若干證據支持,但未能充份證明投訴屬實,列「無法完全證明屬實」。但警方會記錄相關事件,並通知有關人員作出適當紀律行動,又指監警會已審閱該個案,同意調查結果。
事主回應《蘋果》查詢時指,多間傳媒拍到事發片段,對投訴被列為「無法追查」及「無法完全證明屬實」感難以理解,亦不能接受,會要求覆核,並考慮循法律途徑追究。
明報職工協會對調查結果感憤怒及強烈不滿。該會指傳媒清晰拍到事發經過,質疑警方是否有心及全力調查,還是有意「放生」。工會要求警方及監警會重新覆核上述決定,並會約見監警會主席梁定邦,並研究法律追究行動。

時任《明報》記者於前年旺角騷亂期間遭警毆打,後腦流血需縫針。

記協︰玩弄語言偽術

記者協會主席楊健興表示,對上述調查結果感到憤怒及難以接受,並指警方調查結果理據互相矛盾,「警方玩緊語言偽術,佢無完全否定投訴人嘅投訴,似乎確認一啲事實,但最後以無充份證據或未能充份證明呢啲咁嘅語言偽術,而作出無法完全證明屬實,係混淆視聽,想事件不了了之」。記協會聯絡事主及明報職工協會跟進。
民權觀察指出,有傳媒錄影片段佐證相關毆打指控,投訴仍被列為「無法完全證明屬實」,但警方又採取適當紀律行動,實是「此地無銀」。
民權觀察促警方及監警會公開調查報告,讓公眾了解相關決定的理據;此事也反映投訴機制的缺陷,促監警會檢討。
監警會稱,對上述個案無補充。如投訴人對指控分類有意見,可根據現有機制向投訴警察課申請覆核。
《明報》昨發聲明,對調查結果深感遺憾,嚴正要求警方更徹底調查事件。該報又譴責涉事警員行為,指警方有責任保障記者的採訪自由和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