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綫新聞違選舉公平 通訊局勸諭

無綫新聞違選舉公平 通訊局勸諭

【本報訊】無綫電視在2017年行政長官選舉前的新聞報道中,兩次遺漏了部份候選人的名字,被公眾向通訊局投訴違反選舉公平原則。
無綫辯稱選舉屬選管會範疇,反對通訊局越權。但通訊局最後裁定投訴成立,向無綫發出勸諭。
通訊局昨公佈,收到公眾的投訴,指無綫於2016年12月12日在互動新聞台播放的《新聞報道》,及2017年2月20日在翡翠台播放的《六點半新聞報道》,兩節目中有關行政長官選舉的新聞報道,遺漏了某些候選人的名字。
2017年行政長官選舉共有3名候選人,包括林鄭月娥、曾俊華及胡國興。通訊局的公佈中並無透露無綫遺漏了哪位候選人的名字。

促嚴格遵守《電視節目守則》

通訊局表示,按照既定程序向選管會徵詢意見,選管會調查後認為,《行政長官選舉活動指引》規定廣播機構須按公平及平等對待原則,處理任何與選舉有關的節目,確保每位候選人在節目中都得到介紹和報道,不會優待或虧待任何候選人,無綫的新聞報道沒有提及部份候選人,並未完全符合指引要求。
無綫提交陳述指,通訊局不應試圖詮釋或執行選管會權限之內的法例。但通訊局認為,《電視節目守則》第12章清楚訂明,持牌人必須遵守選管會就選舉而發出的所有規則和指引,所以裁定投訴成立,決定向無綫發出勸諭,促請無綫嚴格遵守《電視節目守則》。
■記者麥志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