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我知,小說只應看其水平,類型沒高低之分;但某些類型巧立名目已令人倒胃,稱為墮落亦不為過。
以武俠為例,雖然急須求變,可惜變成修仙小說佛頭著糞。你知道近年後者漸漸取代前者嗎?寫前者總要有些文史根底,寫後者可以不學無術。若說武功靠苦學加奇遇,仙法則完全不勞而獲。練武是為了行俠仗義的課程,而修仙本身便是目的,名副其實快活過神仙,升官發財有權有勢美女爭相獻身,如此赤裸裸,沒啥俠義精神可言。更惡質在,俠客們通常從挫折中茁壯(如背負血海深仇或慘遭陷害),how many roads must a man walk down before you call him a man,才符合情節跌宕原理;修仙的男主角們卻一個個由頭贏開巷到尾,滿足暴發戶心態而已,還有什麼扣人心絃?
倪匡曾經自嘲「科」不足「幻」有餘,可見衛斯理畢竟頗重視科學含量,更不用說電腦系教授張系國筆下的《星雲組曲》信而有徵;但所謂新一代科幻小說家懶得做資料蒐集,純粹宅男式天馬行空,還自圓其說創製出玄幻類型,玄之又玄,即係任佢噏,倒不如一開始直接寫鬼古啦。毫無科普營養,也是一種墮落。
推理小說更明顯,在我看來,要符合Ronald A. Knox定立的《推理十誡》(Ten Commandments of Detection)之類才童叟無欺吧,況且其中原則屬於common sense,例如「不能由兇手坦白招供來破案」,否則何來考腦筋?卻請看近日重播《刑事偵緝檔案》,幾乎每個單元故事都預留整整一集來給兇手自行交代殺人動機和經過,然後懺悔,陶大宇和梁榮忠似神父聽告解多過似神探,而宣傳聲稱含推理元素,未免唐突福爾摩斯和御手洗吧。再等而下之的,發明了所謂靈異推理小說,破案靠求神問卜,等如唔使度橋,殊不知《推理十誡》第三條九十年前寫落「不可存有超自然力量」,正因早知會出現打茅波者。
上述幾種墮落變體,反過來淘汰作為母體的武俠、科幻和推理。你奇怪劣幣能驅逐良幣?港孩或大陸一孩從溺愛中長成,不再尊重苦練和邏輯思考,一味自大,文學欣賞能力下降,作者和讀者志在意淫,難怪中文小說愈來愈少佳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