榮於登仙 - 古德明

榮於登仙 - 古德明

香港佔領運動期間,廣州市民王默走到街上,舉起「支持港人為自由而戰」標語,結果因「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判處入獄四年半。他在法庭上說:「煽動顛覆這樣一個政權,是我的光榮。」這使人想起去年十二月另一民權運動者吳淦,被判處八年徒刑,還義無反顧,甚至借習近平語錄諷刺習近平政府:「感謝貴黨給我這個崇高榮譽。我將不忘初心,擼起袖子加油幹。」
在新中國,入獄往往反成榮譽,贏得海內外敬重:王希哲、魏京生、李旺陽、陳光誠、劉曉波等等,都是如此,人數以千百計。這樣的事,為什麼幾乎不見於英、美等現代民主國家,中共當然不可能解釋,只是人人都知道答案。最近幾年,香港民權運動者載譽入獄的也越來越多:重奪公民廣場、佔領運動、保衞新界東北等等案件被告,無一不可以為證,證明香港司法制度已淪為獨裁者利器。
清朝順治年間,江南巡按李森先大舉誅鋤地方惡勢力,遭人讒毀,被拘捕回京受審,幾萬小民號泣相送。松江知府李正華奉上清酒一杯說:「吾曹期不愧天日,不愧朝廷,不愧百姓耳。成敗利鈍,造物司之。今日之行,榮於登仙,諸君何至作楚囚相對耶?」李森先掀髯大笑(《郎潛紀聞初筆》卷十二)。這樣榮於登仙者,舊中國不少,新中國更多。
而順治皇帝不懂得指白為黑,李森先終於判處無罪。那是新中國不可能發生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