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終於勇往直前,無畏無懼做了一件好事,預備立法規管電子煙加熱煙,規管好,規管即表示可以很方便買到,那就不必靠人在日本帶回來,或在特定地點做賊似的偷買,或在網上淘回來;總之,如果那件商品是有人需要,有人想買,立法禁止,只會越禁越糟,因為變水貨之後,品質更無保證,保證會出更多問題。
十幾年前,大陸有很多電子煙,還記得有一款喚作「如煙」的,如果不往如花的方向想,真的沒有比這更誘人的名字了。當時日本尚未有類似產品,據講這種電子煙只含焦油,並無尼古丁。極有心人特意從深圳買了一盒給我,盡量用它做代替品,不過,還沒有抽完一包,就傳出消息,如煙比煙更毒,裏面不知有什麼化學毒素,於是即時停用。
三年前在東京街頭,看見店外有人排隊,排隊現象研究癮發作,在外面一看,原來是電子煙新產品,基於對日本貨有信心,毒極有限的迷信作祟,想買還買不到。預訂後來試食,對我來說,的確有助戒掉真正的香煙。戒煙不易,既然真普選路要一步一步來,否則就犯法,戒掉真煙之路也可以一步一步行,這種電子煙起碼只含尼古丁,極少焦油,噴出來經過濾,減少三首禍害。
吸煙與健康委員會反對得用心良苦,大家明白,但委員會可能不明白,很多煙民並非貪新鮮,而是把它當作戒真煙的過渡性代替品,跟那個特首選舉委員會擴大人數的辦法相反,越抽少一點焦油,就會慢慢放下對煙的執念與依賴。抽電子煙很麻煩,缺電要充電,抽一陣又完了,比真煙無癮多,在煙民之間實乃送禮自奉皆品。
至於擔心因此多了年輕煙民,沒數據顯示多少人沒抽過真煙,而迷上電子煙的,如果一樣有害,也是兩害取其輕,只有一樣規管,斷沒有禁中害而規管大害的道理。
另有一種電子「煙」,商品說明無焦油無尼古丁無煙味,只有吸者口中會感受到味道,有藍莓草莓蘋果等等口味選擇,我認為是戒煙替代良品,可惜只能在機場免稅店買到,因為產品被列為煙,又靠電子發動,所以屬於電子煙,不得入口在街頭售賣。這是隻眼開隻眼閉,還是禁售就麻煩你螞蟻搬家戒煙呢?
我知無論有電無電,煙為萬惡之物,我何止希望活在無煙無霧霾城市,更渴望活在無煙之家,雖說在家裏容許前途自決,但委員會請原諒一般煙民的軟弱,容許我們逐步到位。只要拿出爭取真普選的鐵心,一定戒得成的,暫時請政府多忍耐,抽一點煙稅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