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男兒子被女色所迷」奶奶斥新抱貪財毒婦

「處男兒子被女色所迷」
奶奶斥新抱貪財毒婦

【疏忽照顧7歲女案】
【本報訊】女童林林遭疏忽照顧案,庭上爆出林林非男被告親生女兒,一家人關係撲朔迷離。男被告凌耀忠母親向《蘋果》親述前新抱王榮汶來港後的種種惡行,更指事發前從未見過林林一面,首度見面已是在醫院,親睹林林傷勢感心痛,形容林林母親是「毒婦」,「即係……虎毒都不食兒吖」。
記者:李啟發 龔蕙芝

凌耀忠母親憶述第一次在醫院見到卧床毫無反應的林林時,「摸吓佢隻手,完全冇肉,個膊頭平㗎,得一條骨,再摸到大髀,冇肉㗎,再睇隻腳,兩隻腳趾公一條棍咁,對腳直情冇肉㗎……全部下身都爛晒」,表示慘不忍睹,當時才得悉林林的存在。後來獲醫生告知林林大腦受損,現時只可靠插喉餵食,由於十分同情林林遭遇,其後與兒子定期到醫院探望她,惟林林情況不樂觀。

男被告凌耀忠母親形容王榮汶(圓圖)是毒婦,認為兒子信錯人惹上官非。周子惇攝

【母抱林林入院】女被告王榮汶(箭嘴示)2015年7月18日抱林林到仁濟醫院,閉路電視拍下情況;被告的細孖女推着嬰兒車緊隨其後。

凌耀忠(箭嘴示)朋友不多,審訊期間的消遣只是觀看街坊下棋。

「搵阿仔做踏腳石嚟香港」

年屆八旬的凌母在青衣公屋寓所受訪,大數前新抱王榮汶惡行,表示早知王嫁來港另有目的,王跟兒子凌耀忠相處不足半年就分開,「係搵阿仔做踏腳石嚟香港」。她記得2012年10月某日,兒子突然介紹王榮汶給家人認識,「去到荃灣(酒樓)就見到一個細路(凌耀忠與王的幼子),4、5歲,仲有一個女人坐喺度」。凌母當時以為該女子是兒子朋友妻子,怎料兒子卻問她知不知道男童應如何稱呼他,「我話梗係叫你做伯伯啦,佢話唔係呀阿媽,我係佢爸爸」,凌母才驚悉兒子已成家立室。
數日後,王婦帶同孖女和兒子搬來青衣公屋同住,起初眾人相處和睦,但王不久就露出真面目,嫌棄凌耀忠窮困,又要求將凌耀忠在公屋戶籍除名,以便獲得更多政府資助,但凌耀忠遷出後卻不獲新居鎖匙,最終只好返回青衣家住。凌母認為兒子性格「儍儍哋、俾人蝦」,被女色所迷。

王疑稱「公安都叫我潑婦」

凌母透露,兒子從未試過戀愛,是個處男,直至2003年隨朋友到汕尾認識王榮汶,當時她已提醒兒子「如果有鞋仔屐仔(子女),就會有手尾跟」,惟兒子仍與王婦搭上。
凌母對王榮汶評價極差,直指她從不尊重凌耀忠,又不時向她出氣,「日日都搵我嚟鬧,手指篤篤咁篤到上面」,甚至連她的生活也要管束,有一次凌母生病,「想食塊餅乾都唔准喺(廳)度食,(要我)入去廁所食,咁得人(驚)」,又擅自丟棄她的物品,王婦更曾恐嚇,「公安都叫我做潑婦呀,邊個唔怕咗我呀?」當時凌母敢怒不敢言,現時回想不禁認為前新抱「係一個好狠毒嘅女人」。
對於虐兒事件,凌母心痛兒子惹上官非,形容事件是兒子將「遇溺」的王女「拉返上嚟(申請她來港),點知俾佢拖落海」。案件令兩母子十分困擾,近半年要食安眠藥才能入睡,兒子亦越見憔悴。
案件審訊期間,凌耀忠和王榮汶形同陌路人。凌每日散庭後,均會到法院外抽煙稍息,然後坐巴士返回青衣公屋。對於有否後悔,凌僅無奈稱:「早知有今日,就唔會咁啦,呢啲冇得講。」被問到會否擔心入獄,他答﹕「冇得擔心,係天意,我只係想盡快過,無論結果係點,只係想件事快啲過,我真係好攰。」對林林身世更不想提起半句,「真係唔想再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