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國大麻合法化首3年屬觀察期「實驗」是否利多於弊

加國大麻合法化
首3年屬觀察期「實驗」是否利多於弊

加拿大前日通過立法規管消閒大麻,成為首個大麻完全合法化的七國集團(G7)大國,最快9月開售,打開年約60億加幣(375億港元)商機。對外界關注此舉會危害年輕人,總理杜魯多(Justin Trudeau)承諾首3年觀察新例對國民健康及黑市等影響,專家指希望在加國這次大規模「實驗」,探究大麻合法化是否真的利多於弊。
繼5年前的南美烏拉圭,加拿大成為全球第2個大麻消閒合法化國家,准許國民自種、分發和發售大麻;根據新例,每戶就限種4棵大麻(曼尼托巴及魁北克省則禁種),成人出外可帶不多於30克大麻自用,合法購買年齡則與買酒相若為18至19歲,細節如吸食地點由各省自決,各地略有不同。

杜魯多︰阻罪犯獲利

新例原定7月1日推行,但一度被參議院打回頭,修訂數十項細節後,眾議院周一以208票對82票過關,前日參議院亦以52票對29票通過,尚須8至12周緩衝期總督御准及各省準備,預計9月實施,售價待定,初期將售賣大麻及大麻油,可食用大麻產品則要一年後才上市。
合法化前,加拿大已是全球大麻使用率最高的國家之一,1981年准大麻作醫藥用途。2015年數字顯示,加拿大人花費60億加幣(375億港元)買大麻,跟葡萄酒消費相若。
自認抽過大麻的杜魯多,2015年競選時已承諾修訂這套逾90年的法例,認為禁制無效,主張立法規管,多個民意調查亦顯示國民普遍支持合法化。杜魯多在Twitter發文指出:「我們的孩子要取得大麻太容易了,犯罪者從中獲利。今天,我們改變了這件事;參院剛剛通過合法規範大麻的法案。」
反對大麻合法化的一派就質疑法定年齡定得太低,長遠對大眾健康及青年腦部發育有壞影響;參議員佛朗姆在Twitter發文:「加拿大兒童悲哀的一日。」
美國有9州准用大麻作消閒用途,包括加州、科羅拉多和華盛頓州,其中科羅拉多州五年前合法化時,斷掉大麻財路的黑社會即改為大賣可卡因等硬性毒品,當地衞生官員沃爾克因而密切關注加拿大推行新法後情況,究竟會成為取代品令人們少了服用鴉片類毒品,還是成為吸食其他硬性毒品的跳板。專研毒癮問題的多倫多精神科醫生費舍爾指,這是首次有主要國家全國推行大麻合法化,因此「全世界注目」。荷蘭雖以「大麻咖啡館」出名,但其實一直走灰色地帶,大麻名義上不合法,但自用則屬非刑事。
英國廣播公司/中央社/英國《衞報》